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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县政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原则,对农民种植小麦良种采取售价折扣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加快良种推广步伐,稳定小麦种植面积,增加小麦产量,提高良种覆盖率、统一供种率和技术推广到位率,促进节本增效,实现全县小麦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品质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任务目标

年小麦良种补贴实行种植面积全覆盖。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补贴。各乡镇要在确保去年补贴面积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补贴面积,力争年我县小麦良种补贴面积达到22.3万亩以上。

三、补贴品种、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

立足提高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按照“项目要求、专家推荐、市场认可、农民欢迎”的原则,根据省市要求,确定我县主推补贴品种是良星99、青麦6号、烟农24号、济麦22号。每个乡镇因地制宜地选择1-2个优质专用小麦品种作为主要推广的补贴品种,实行区域化种植。凡是农民种植自购种、购买非中标供种企业小麦种子以及补贴品种范围外的品种均不能享受补贴。未经审定的品种(系)不得作为补贴品种进行推广。我县优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区,标准供种量为机械包衣种子每亩7.5公斤,小麦良种中标价3.87元/公斤,补贴后价格为2.53元/公斤。补贴方式是财政部门按照供种任务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供种单位,农民按补贴后的价格购种。

四、工作步骤

(一)落实供种面积。各乡镇(街道)、风景区管委根椐良种补贴面积规划要求,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对补贴面积进行层层分解,及早将实施面积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在面积落实上,要坚持以乡镇(街道)、村为单位整建制实施,做到集中连片。首先规划区域化种植片,然后将规划的区域化种植片落实到村,再落实到户。

(二)张榜公示。经县农业局审核各项目区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后,以村为单位将各户供种面积、供种数量、供种价格及国家补贴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工作程序,阳光操作,加强监督,实行补贴公示、公告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风景区管委负责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告,切实做到“四个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和补贴农户公开,将补贴农户、供种价格、补贴数量、补贴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社会监督,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三)良种准备及供给。供种单位由省农业厅、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农业局要在中标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杜绝不合格种子下地。确保供种时效,督促供种单位按照中标合同要求,依照任务分解表和供种清册,按时、保质、保量供种到村、到户。各乡镇(街道)、风景区管委负责按补贴后价格向农民收取种子款,并及时将购种款交供种企业。

(四)分级建立供种档案。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有落实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供种(订单)卡”的总体要求,建立良种补贴项目到村、到户明细档案。各乡镇(街道)、风景区管委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对应乡镇(街道)农技站、风景区管委农税科和县农业局保管。村级供种清册由供种企业按照清样要求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用于编制计划、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结算,并在良种供应时填写农民联系电话,由购种农民或购种农民代表签名并按手印,确保良种和国家补贴同时落实到农民手中。各项目乡镇(街道)、风景区管委将供种清册制成电子表格(EXCEL格式),经县级农业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月底前报省农业厅备案。

五、配套服务

(一)全面推广配套技术。农业部门按照确定的补贴品种和良种良法配套原则,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抓好各项技术措施落实,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

(二)广泛开展技术培训。由县农业局牵头,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实施,分区域、按季节系统培训技术骨干和带头户。各项目乡镇(街道)、风景区管委要注重实际,层层举办各类培训班,明确规范化技术要点,确保每户一张明白纸。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技术宣传,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传播先进适用种植管理技术及农户科学种田的水平,加快规范化生产技术的普及推广。

(三)大力开展小麦高产示范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小麦高产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充分挖掘小麦增产潜力,大力开展小麦高产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十、百、万”小麦高产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小麦高产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优质专用小麦均衡增产、稳产高产,为提高全县小麦生产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农业部门重点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技术培训等工作,成立由农技、种子管理、土肥等站所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财政部门重点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监督。要与成交供种企业密切合作,做到指导协助到位、监管服务到位,确保供种企业严格履行供种合同,及时全面做好良种供应和相关服务工作。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强化项目公示,严肃工作纪律。全面建立小麦良种补贴公示制度,以村为单位,将补贴农户、补贴面积、供种数量、中标价格、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折扣售价等进行供种前和供种后两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收集和保存各村两次公示影像资料。县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供种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合同,严禁向成交供种企业提出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以外的条件和要求,严禁向供种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三)加强监督管理,实行专项督查。切实加强补贴项目实施关键时期和关键环节的督导、检查和监管。供种期间,农业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追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供种结束后,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写出总结报告;收获前,农业部门组织相关力量对补贴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档案建立、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在检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乡镇和供种企业及时整改纠正。对执行政策重大偏差、重大违约行为和种子质量事故,及时上报并记录在案。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重点查办,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良种补贴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四)强化种子市场和种子生产监管,保证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要强化小麦良种供种监管,指导供种企业严格按照小麦良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加工、包衣、包装,保证良种质量,促进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五)建立情况交流报告制度,强化项目宣传。农业、财政部门及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大力推广;及时研究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要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认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小麦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