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行动方案

中小学校预防学生溺水行动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青少年生命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18号)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充分发挥教体部门和学校在防溺水工作中的职能,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加强家长沟通协调,强化家庭安全监管;加强部门联防联动,强化重点水域防控;加强社会公益宣传,强化公众安全防护意识,努力构建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努力防止和减少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步骤

即日起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4月15日)。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对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各方职责。同时,广泛开展防溺水教育,丰富宣传载体,营造工作氛围。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16日-10月8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防溺水明查暗访,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县教体局将结合学校安全检查,不定期抽查各学校防溺水工作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9日-10月31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材料。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形成学生溺水事故台账和案例事故分析报告。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动《防溺水任务清单》落地落实。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对照今年《全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任务清单》逐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我局将通过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强监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二)持续推进家校社防溺水工作合力。各学校将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提高防溺水知识和智慧救援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迅速并且一个不漏地将教育部《一封信》送达家长手中,要求家长签字背书,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协调当地广播电视台等媒体,面向社会开展防溺水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主动关注,形成人人参与防溺水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落实学生溺水事故责任倒查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将组织专项督查。其中一次性死亡3人(含)以上的溺水事故的,省教育厅将组织督查;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溺水事故的,市教体局将组织督查;发生一次死亡1人溺水事故的,由县教体局组织督查。要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特别是任务清单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溺水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牵涉到千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始终坚持“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认清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思想和畏难情绪,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把防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尽一切努力减少防范学生溺亡事故。

2.主动协调,形成合力。学生安全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要全面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好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与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沟通联系,形成学校、家庭、政府、社会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格局。

3.严格检查,压实责任。防溺水工作成效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作为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校要把考评作为完善举措的“风向标”、攻坚克难的“增压器”,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10月28日前,各学校要将本校防溺水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学生溺水事故台账和案例分析报告一并报送县教体局安稳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