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枢纽区域综合管理实施方案

枢纽区域综合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西站枢纽区域综合管理,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文明、整洁优美的站区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西站枢纽区域综合管理遵循各司其职、部门联合、服务至上的原则,通过依法管理、标本兼治,使西站枢纽区域及周边区域达到环境整洁、秩序规范、交通顺畅、服务优良的管理目标,切实提升宝丰城市形象。

二、重点区域

本方案中的西站枢纽区域,指西站站前广场(含换乘大厅、地下停车场)、站前大道、站北路、站南路、新宝大道辅道和客运站。

三、职责分工

(一)(宝丰)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在建项目工程进度,汇总上报相关工作情况;做好西站枢纽区域的党建工作;通过公开招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第三方公司承担站前广场(含换乘大厅、地下停车场、站前大道)的保安、保洁、水电维修管护等工作。

(二)县公安局

负责西站枢纽区域治安、反恐防爆、维稳处突、交通秩序的管控。

(三)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改善西站枢纽区域行车秩序,优化公交车线路,合理规划营运车辆停靠位置,规范营运车辆进站流程,并根据职责查处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营运车辆司机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其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做好客运站内的卫生和安全工作。

(四)县城市管理局

负责西站枢纽区域环路卫生;清理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放建筑物料、乱贴广告、游商游贩、无证摊贩等,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设置医疗救治点或派出巡回医疗队开展诊疗服务、心理卫生援助;派驻卫生防疫队,开展病媒生物防控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规范区域内市场主体经营秩序,规范游商小贩经营行为,查处违法广告;负责区域内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开展电梯安全检验。

(七)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负责对西站枢纽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区域内的绿化管理和防汛工作;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九)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站北路工程项目,确保按期完工,及时交付使用。

(十)县供电公司

负责西站枢纽区域的用电保障。

(十一)县自来水公司

负责西站枢纽区域的用水保障。

(十二)县发投公司

负责督促各在建工程按期收尾,尽快交付,确保工程质量;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

(十三)县金地公司

负责在建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完工。

(十四)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项工作的督导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西站是展示宝丰形象的重要窗口,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西站枢纽区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西站枢纽区域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按照分工将各自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加强协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统筹调度会,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互通共享,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配齐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其中县公安局30名干警(含交警8名),交通运输局12名执法人员(含运管局4名工作人员),城市管理局7名执法人员、1名环卫管理员,市场监督管理局7名执法人员,高铁商务区管委会6名工作人员,县委县政府督查局2名工作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并统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此项工作。

(四)严格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汇总,形成督查专报定期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