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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行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政府推行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

电子婚育证明办理对象为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今年以来,加大投入,积极与国家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对接,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对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办理、电子婚育证明查验、电子婚育证明打印等,制定了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

二是做好信息录入。

首先由流动人口户籍地登录省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核实完善婚育信息数据项后进行流出登记,系统自动将婚育信息上传至国家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生成电子婚育证明,再由现居住地及时做好流入育龄女性婚育信息查验。流动成年育龄妇女在流动期间婚育情况发生变化,现居地将变动信息及时通报户籍地。

三是搞好信息查验。

现居地查验到成年流动育龄妇女本人婚育信息与户籍地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信息匹配视为持有电子婚育证明;查验信息不一致的,现居地及时向户籍地发送协查通知,并在7天内反馈协查情况,以便更新信息数据项。

四是提供便捷服务。

目前,有流动人口126万,其中育龄妇女65万,占流动人口总数的51.6%,今后,这部分人员不再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就能查验本人婚姻、生育和子女等情况,为流动人口办证节省了时间和办事成本。我市已有7.7万人实行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