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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河道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县政河道垃圾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南水北调沿线河道(湖泊)垃圾清理工作,保证南水北调调水水质,保护和改善我县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县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生态修复与保护并举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湖泊)垃圾集中清理,有效解决群众普遍关注、影响城乡环境的河道(湖泊)脏乱差问题,大力提升河道景观水平和城乡人居环境水平,构建“治、用、保、防、控”污染防控体系,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二、工作目标

对我县境内大中小型河道(湖泊)垃圾、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努力打造水质良好、水面清洁的沿河(湖)生态景观带。

1、水面整治目标。水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障碍物和漂浮物。

2、堤防整治目标。河道(湖泊)堤防、滩地无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乱搭乱建建筑物,无违法生产经营场所,无堆放的建筑材料。

三、方法步骤

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县河道(湖泊)垃圾清理行动,务求河道、堤防环境面貌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明显改观。自至,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河道(湖泊)垃圾集中清理行动。对全县大中小型河道、湖泊水面进行大规模、全方位的环境卫生综合清理,彻底清除影响河道断面水质及可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选配保洁员,建造垃圾池,对辖区内河道、湖面现有垃圾进行清理运输,对水面漂浮物、有害杂草进行打捞。

1、动员部署及调查摸底阶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科学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组织工作队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清理工作。要对本辖区河道(湖泊)垃圾进行细致排查、登记造册,切实摸清河道(湖泊)污染物的具体情况。

2、集中清理阶段。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对本辖区内河道(湖泊)垃圾进行清理。

3、检查验收阶段。县南水北调沿线河道(湖泊)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县南水北调沿线河道(湖泊)垃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道(湖泊)垃圾清理工作进行指挥、协调、督导和验收。县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乡镇(街道)负责各自辖区内河道(水面)、堤防清理工作;城区段老运河、小新河、五公尺河等重点部位河段由县住建局牵头,夏镇街道、昭阳街道、开发区共同负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有关部门要对河道(湖泊)垃圾清理工作任务进行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及时调度。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自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按时完成河道(湖泊)垃圾清理工作任务。

五是加强宣传,全面发动。南水北调沿线河道(湖泊)垃圾清理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加强媒体宣传,及时宣传河道(湖泊)垃圾清理的意义,对工作开展差、整治不到位的跟踪曝光,形成全民关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底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健全专业保洁队伍,并有效发挥作用。全面构建乡(镇)、村河道(湖泊)环卫保洁体系。形成“竖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络,确保水体、河(湖)岸清洁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