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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繁母猪补贴下发工作方案

能繁母猪补贴下发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年能繁母猪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我县生猪产业稳步发展,根据省市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即经产母猪。对全县能繁母猪给予政策性补贴,每头补贴100元。

二、实施步骤

(一)核查、登记造册。全县共分16个组,每组抽调县畜牧产业服务中心2人、县财政局1人、各镇政府1人、各镇畜牧兽医站1人,县监察局派员监督,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镇、村组上报的能繁母猪进行核查登记,在核实中要做到“四见”(即见猪、见人、见标、见榜)。能繁母猪核实情况,由各镇政府、村委会和养殖户签字确认后,以行政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二)兑付补贴资金。统计核查的能繁母猪补贴数据经县畜牧产业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由县财政局负责统计核查数据的录入及补贴兑付工作,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一折通”的形式直接兑付到养殖场(户)。

三、组织机构

成立县能繁母猪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畜牧产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有财政局副局长、畜牧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纪委常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产业服务中心,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保障措施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行能繁母猪补贴,是调动农民养殖积极性,加快发展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给的有效途径。各镇和畜牧、财政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能繁母猪补贴发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组织机构,抽调专人负责,确保全县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县财政局在登记、核实、公示结束后,要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位。县监察局、财政局做好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具体措施,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工作方法,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能繁母猪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村入户,现场督查指导,了解发放进度,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按时完成能繁母猪补贴发放工作。

三要加强宣传,强化监督。要通过政府网站、县电视台和村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让群众准确了解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切实感受补贴给养殖户带来的实惠。县财政局和畜牧产业服务中心都要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补贴到户。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规定,严禁挤占挪用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