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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地方公务员考试面试的非公正因素

透析地方公务员考试面试的非公正因素

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历史底蕴以及资源分布、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特点决定了我国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地方特色。

在党和政府建立高效、廉洁、权威政府的战略目标指引下,十多年的公务员招考制度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为适应地方政府对人才的个性化需求,中央给了地方人事部门较大的自主用人权,至今仍采用中央、国家机关统一招考和地方人事部门自行组织招考两条线的方针和政策。

然而,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地方政府在满足自身人才需求的同时,也容易受到来自公众的对招考工作公正性和规范性的质疑,这种质疑更多地来自外地考生,尤其是针对主观性更为显著的面试过程。客观地说,对于长途劳顿的外地考生而言,有些看似不公正的因素实质更多地来自考生自身备考和心理准备的不足,而非考试本身。考生需要做的,恐怕应当是考虑如何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而不是对面试本身无端猜疑,以致自乱方寸。

对外地考生而言,面试中的所谓“非公正因素”主要来自下列几方面:

一、心理疑虑的干扰。受传统的“熟人文化”的影响,外地考生在心理上容易因人地生疏而产生心理上的自我疏离感,再加上可能来自周围的一些闲言碎语。在面试前,就可能在心理上已缴械投降了,这是外地考生面试中的大敌。

二、长途劳顿、水土不服的困扰。经历了报考(有些地方目前仍然进行现场报名或现场报考信息确认)、笔试的往返奔波之后,有幸进入面试的外地考生面临着再一次的长途劳顿,甚至水土不服的困扰,尤其是东西、南北大“奔袭”的考生。对于饮食适应性不佳的考生来说,一次异地面试无异于一次肠胃的折磨。本地考生则可以静制动、以逸待劳,大可泰然处之了。

三、地方方言的困惑。我国土地广袤、地形复杂多样。相对封闭的地形特征孕育了五花八门的方言,南方一些省市的方言对北方人而言,如同应对一门外语。在公务员考试的面试考场上,外地考生们常常会面对显然经过认真训练的努力使用“普通话”的考官,然而集中、短暂的训练毕竟不能给考官的“普通话”带来根本性的改观。在经历了几番“对不起,请主考官再说一遍”、“好,我再说一遍”的对白之后,考生的信心已经大打折扣,思维几乎要停滞。

四、无意中被“边缘化”的尴尬。各地方人事部门的招考体现地方特色理所当然,本无可厚非。然而,招考流程中一些小小的疏漏却容易让外地考生产生被“边缘化”的尴尬。且不论偶尔在地方公务员招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常识判断”部分或《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中出现的令外地考生手足无措的地方时事政治试题,单就地方人事部门着眼于规范面试过程、为考生服务而组织的面试公益辅导而言,外地考生客观上就面临着时间、财力、信息不对等的尴尬。

五、来自其他方面的纷扰。外地考生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可能在心理上产生敏感效应,在面试考场外看到车接车送的个别本地考生,就会产生种种无根据的联想,从而干扰水平的正常发挥。传说有外地考生在地方公务员招考面试中,耳闻目睹个别本地考生进场前,频频在手机这端言必称“某局长”、“某厅长”,以致信心大失,最后弃考而去。且不论该传言可靠性与否,也不论该地方考生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一计谋的合德性与否,单就该外地考生的应试心态与心理素质而言,就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