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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税局纪检监察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县国税局纪检监察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一年以来,县国税局纪检监察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6年工作规划》为主线,立足国税的廉洁文化长效发展,按照县委和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扎实有效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职能,努力实施纪检监察工作规划,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抓好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营造了国税勤政廉政氛围。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部位,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始终坚持“勤政务实、敢抓敢管、雷厉风行、廉洁自律”的方针,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所获荣誉:

在全省国税系统政风行风评议中获得“五连冠”后,2012-2014年国税局在全县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被列为免评单位,在全区国税系统内连续三年被评为“第一”,并获得海东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具体工作方式: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6年工作规划》。

2014年县国税局纪检监察部门坚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6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有机结合,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完善国税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有机结合,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从教育、制度、监督等环节入手,强化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制度监督,拓宽源头治理。具体工作包括: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业教育。县国税局纪检监察部门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确保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手册》、《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加强党性修养和从业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业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从业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同时在领导干部任职前,纪检部门还对他们进行廉洁谈话,进行廉洁从业教育。

二是以“全员参与”方式建设廉政文化。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国税纪检监察部门确定了“多样并举、全员参与、以情动人”的建设国税廉政文化指导原则。为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廉政文化建设,纪检组监察室的同志发挥创意,根据干部职工的喜好特点、思想状况,开展了大量群众喜闻乐见、能够亲身参与的活动。如:教育活动(包括警示教育、召开家庭助廉会等)、廉政建设活动(包括召开廉政会议、述职述廉、班子落实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等)、召开特邀监察员会议、召开全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在县局召开)、监督联系会议(指县局各科室)、制度落实(尤其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的“制度落实年”活动中)、;推行廉政走廊(楼道、电脑、桌面、会议室等);向干部家属发送“廉政倡议书”,赠送《家庭助廉教育读本》,组织召开干部家属座谈会,举办“家庭幸福与廉洁从政”讲座等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寓反腐倡廉教育于亲身参与、“耳濡目染”之中,起到了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实效。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县国税局纪检监察部门在已有的监督管理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进各监督体系的制度融合,形成统一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结合国税实际,制定了相关的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实际,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2016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内监督管理条例》,以科学的理念、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方法,分析研究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总结、提炼和升华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建立起符合客观规律要求,具有较强前瞻性、预见性和相对稳定性的规范制度。从实际出发,针对薄弱环节,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对行之有效的制度,要针对新的变化进行补充和完善,使之更加严谨和缜密,形成一批充分量化、定性明确、操作性强、无漏洞可钻的刚性制度,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建设,又注重程序性制度建设,并使制度便于操作、利于执行,从根本上解决现行反腐倡廉制度中存在针对性不强和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制约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首先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组织的权威,保证广大党员干部的言行始终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再次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要求的各种行为,严格执行领导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按照局纪委的要求,建立**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是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

二、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围绕国税系统“和谐发展年”的工作要求,国税纪检监察部以先进典型为楷模,以落后反面材料为教育,认真对照检查,找到差距,找准方向,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做机关表率;以争创先进个人,争创先进集体为目标,在纪检监察队伍中迅速掀起创先争优活动热潮。

在活动中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为指导,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做到“五严守、五禁止”,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实践活动贯穿于整个创先争优活动中,以“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为学习要求,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队伍,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素质,以此来达到“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奋发有为的新形象。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国税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力的促进了国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三、以完善自身为己任,不断加强班子建设。

(一)坚持民主集中。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一支有过硬战斗力的监察队伍。2014年国税纪检监察部抓好了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好团结协调工作,班子成员增强了全局观念,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增强了党性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切实加强了民主集中制教育,坚决做到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议事决策要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力争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推进责任落实。有力的执行了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的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及时了解掌握了班子成员和下级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不正之风予以了及时制止,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认真落实了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班子素质,增强班子合力,促进各级领导班子的和谐有效运作,不断提高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努力建设一支勤政为民、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三)提高办事效率。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在日常的纪检监察行为规范中,继续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事原则,在纪检监察时将纪检监察内容、标准、程序、时限等相关政策清楚明白的告知部门,并将相关内容以明白纸的形式发给单位、个人;日常工作中做到全日对外办公,不以任何理由空岗或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服务承诺制”,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

四、以案件查处为警示,不断加强办案力度。

我们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创新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清、清案必结、结案必铁,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反腐倡廉制度的惩戒功能。

有一份耕耘,就有一份收获;有一份付出,就有一份回报,一年来大量的开创性工作凝聚了国税纪检监察工作同志无数的心血和智慧。面对成绩,我们只有一个信念:责任重于泰山,工作只争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