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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集中打击涉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材料

法院集中打击涉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材料

法院关于集中打击涉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材料

县委政法委:

这次县委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审时度势地开展集中打击涉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意义重大。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肩负的责任也重大。为了充分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从重从快审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惩处涉恶犯罪分子,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打击涉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的决定》的总体部署,我院也立即作出了相应的具体部署。根据部署,各方面工作正在全面展开。下面我把有关情况作一下汇报。

一、前阶段的工作情况

自县委决定开展这次专项斗争后,我院院长及法院党委给予了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具体情况是: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随之而来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院长助理为副组长,刑庭、法警大队、办公室、司法行政科以及其他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刑庭,刑庭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形成打击合力。

二是专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部署。我院根据9月15日会议要求当天就出台开展集中打击涉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工作步骤及措施。考虑到案件审理期限,决定在9月到12月期间认真开展集中打击涉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做好准备(9月15日至9月底)。在此期间我院召开了全体干警大会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分组讨论等形式进行充分动员,营造声势。县委也专门在我们法院召开法院、检察两家部门负责人以上中层干部的座谈会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宣传发动。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快审快结(10月至11月底)。坚持对涉恶犯罪案件坚持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第三阶段:着眼长效,及时总结(12月1日至12月中旬)。以(请登陆政法秘书网)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调查研究,从中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强化预防涉恶势力犯罪的社会综合治理措施。

三是落实具体措施,做好审判力量调配及后勤保障工作。这是顺利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我们刑庭是这次行动的基础力量,在做好日常审判工作的前提下将工作重心放在集中审理涉恶犯罪案件上,在涉恶犯罪案件大量诉到法院后将及时抽调其他庭室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刑庭,明确后备力量的人选。法警大队做好涉恶犯罪案件审判的押解、值班与安全保卫工作,在重大涉恶犯罪案件审判时做好与执行局与其他庭室的协调工作,将精干力量集中到刑事审判工作中,在审理人数众多的团伙性涉恶犯罪案件时,必要时法警队将做好借调外部力量如武警的准备确保涉恶犯罪案件的顺利审理。司法行政科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审判法庭的各项设施无故障,并保证审判押解、用车,明确增加一辆面包车作为押解用车(在涉案人数多的情况下),办公室负责有关重大涉恶犯罪案件审判的信息报送、情况调研工作,其他庭室根据需要做好配合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清理未结案活动,为快审快结涉恶犯罪案件为扫清障碍。刑庭开展了对现有未结案的集中清理工作,对现有的未结刑事案件采取定人、定案、定时的清理办法,限期审结,以便有充足的力量及时投入到对涉恶势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中。

为了开展好这次县委县府决定开展的“集中打击涉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我们明确提出几点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庭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涉恶势力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刻理解开展“打黑除恶”的社会意义。要认识到,这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务必认真抓紧、抓实、抓好。二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庭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仅各部门之间要精心组织,分工负责,相互协作,还要加强与检察、公安和其他机关的联系,强化协作,努力做到步调一致,重拳出击。三要严肃纪律,依法办案。案件承办人员要严肃组织纪律,坚决杜绝泄露工作部署、案件审判秘密以及为涉恶势力通风报信情况的发生,审判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审判、严格审判纪律,不得为案件当事人说情,不得为当事人出谋划策,不得为当事人提供各种帮助。四要营造声势,互通信息。我们要选择合适恰当的时机,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典型案件的审判处理情况、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案件发生的成因和对策,既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党和政府及人民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营造浩大斗争声势,鼓励广大群众参与专项行动,又对要广大人民群众产生的教育警示作用。在行动期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有效地通报各种情况,要定时向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专项行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要做到向县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报送。

二、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按照县委及法院党委的总体部署,法院在下一阶段打击涉恶犯罪专项行动中要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与检察、公安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涉恶劣力犯罪的侦查、起诉情况,为审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作好前期准备。认真走访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了解信息,掌握情况。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在具体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刑庭负责人及办案人员要及时与检、公安机关部门及办案人员加强沟通,统一认识,做到对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既重法律效果,又重社会效果,做到两者有机统一。

2、对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不积压,做到依法从快,提高办案效率。涉恶犯罪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要马上立案,及时进入审判程序,刑庭要指定精干审判力量及时开展审判活动在审判程序上体现一个快字,急案急办,特案特办,尽力缩短办案周期。

3、依法从严惩处涉恶犯罪分子,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手软。涉恶犯罪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在审理过程中我们除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外,要充分强调把好定性量刑关。对涉恶犯罪分子的重刑要严格依法体现从重原则,刑庭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每案必听汇报,掌握量刑平衡,必要时亲自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审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恶犯罪案件,从严打击,体现法律威慑力。

4、选择典型案件,依法公开集中宣判,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我们将对涉恶犯罪典型案件有选择地集中进行一次公开宣判,以震慑打击涉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配合,邀请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报道,向社会公开法院对涉恶犯罪案件的审判情况,加强宣传工作,充分体现办案的社会效果。

5、及时总结审判经验,深入剖析涉恶犯罪的成因及社会危害,向有关单位提出对策与建议。在审判涉恶犯罪案件的同时,我们将针对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分析总结涉恶势力犯罪的成因、机制等,针对有关部门在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疏漏,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以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减少并消灭派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和条件,做好审判工之后的延伸工作。

总之,我们法院要积极响应县委的号召,全力以赴开展好这次集中打击涉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让县委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