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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汇报

创建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汇报

关于创建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汇报

(2005年11月29日)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和建设,迅速构建我县多功能、区域性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以满足日益增涨的教师教育的需要,我们按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递交了“创建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建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必要性

1、创建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是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在完成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工作任务后,工作重点已转移到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目标的继续教育的新阶段。但从整体上看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比较薄弱,功能单一,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需要,不能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亟待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为此,教育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2002]3号)、《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2003]2号)和《关于加快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意见》([2004]4号)等文件,规范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

2、创建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是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需要。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尤其是新课程改革的深入,中小学教师终身教育越来越受到中小学教师、学校领导、政府或社会的重视,中小学教师教育的方法、形式、途径也越来越丰富,教师教育网络的校校通更给教师教育搭建了新的平台,所有这些都给教师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必须建成是有县人民政府领导、县教育局主管,以实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为主要任务,并具有与教师教育相关的管理、研究、服务和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和作用等职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

3、创建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是解决当前教师培训学习、教学研究、现代化手段运用脱节问题的“妙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是以“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为原则,实现以教师进修、教研、电教和教科研等相关教育机构的资源整合,把几股力量统筹在一起,形成合力,互为支撑,相得益彰,更有利于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使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真正成为本地区具有教师培训、管理、信息资源服务等多功能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形成上挂高等院校,下联中小学校的开发性、多层次、可持续发展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

4、创建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有利于提升教育工作水平和功能,有利于争取上级的支持和扶持。为加快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与建设,构建多功能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按照“以评促建”的原则,教育部决定于2005-2007年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评估认定150所左右的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每年计划评估认定50所左右,分三年完成。创建成为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单位,国家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奖励(资金50万元),省也要配套给予奖励。这无疑为我县的教师教育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同时也是对竹溪前一阶段教师教育工作的肯定,更有利于县级“五个一”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档次的提高。

二、创建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可能性

(一)领导非常重视。接到上级文件后,王局长和分管教师教育工作的梁书记当既批示,要积极争创,想方设法达到目的。按照教育局领导的要求和批示,我们于9月12日以县政府文件的形式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申报。9月18日,市教师管理科组织人员对竹溪的申报工作进行了考查指导。在此基础上,市教育局已将竹溪和房县呈报省教育厅。并定于10月中旬组织市级专家对县级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省教育厅定于10月底对县级培训机构进行检查,教育部于12月下旬对县级培训机构进行评估。

(二)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我们按照“示范性县级培训机构评估标准”,进行了认真自评。经过自评应得分为100分,实际得分为93分(按整合资源后量化得分)。其中,组织领导,规划管理,基础条件,师资队伍,功能发挥,社会影响,特色创新等硬件、软件上都达到或超过评估标准。特别是在基础条件硬件方面,不论是校园面积,校舍容量,还是专业教室,现代化的设备,就目前的真实水平已完全达标。再加上近几年来,我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具有贫困山区教师教育的特色,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所以就创建的软、硬件条件来讲,我们已具备有一定实力和良好的基础。

(三)这次创建工作不需要增加建设投入,不需要增加人员、不牵涉编制、级别。

三,迎接上级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没有实现教师进修学校、教研、装备等部门和机构的资源整合,形成优势互补。(这一条是关系到能否创建成功的关键,是“一票否决”硬性要求。)

(二)培训经费,财政拨款上还没达到标准。(县政府财政拨付的年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全县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政府财政投入占教师培训经费的60%以上。)

四、迎检急需做的工作

1、成立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

2、出台创建县级示范性培训机构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专班,各工作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目标到人,任务到人。

3、拿出可具操作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4、积极当好县委政府参谋,求得上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三家整合的编制文件等)。

5、切实抓好档案资料的建设。

五、关于资源整合的设想

(一)成立机构:将进修学校、教研室、装备站三家机构整合为:竹溪县中小学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二)机构级别:按教师进修学校原级别(正科级)。

(三)机构班子配备(中心的领导班子组成):进修学校校长为中心主任,学校其他副职干部、教研室主任和装备站站长为中心副主任。

(四)人员编制:中小学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人员编制由进修学校、教研室、装备站三家按原县编委给定的编制使用。

(五)整合以县上文件为准,形成一块牌子、一套班子,各职能部门仍在原地办公,其隶属关系不变、工作职能不变、经费渠道不变、管理责任不变。

(六)整合后的功能定位

是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以实施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主要任务,并具有与教师教育相关的管理、研究、服务和教育信息资源开发与作用等职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

(七)整合后的职能发挥

1、切实加强教师培训机构与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的整合,优化管理资源和配置,形成合力。提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标准化、现代化水平,使其为全县在教学信息资料、实验技术、教研等方面有指导作用的培训与管理中心。

2、为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服务和支持,为广大中小学教师享受进修或培训的权利和履行业务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组织保障,承担管理全县教师教育有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功能,成为“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现代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中小学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教改实验,为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校本研修提供指导和服务,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成为全县的研究和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