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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国土管理所制度

城郊国土管理所制度

1、加强思想、政治、业余学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3、承办市局审批的职工,社员建房用地的踏察、测量、报批工作。

4、做好本辖区的土地调查、登记、统计工作,认真查处土地权属纠纷。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等权属变更和监督工作。

6、按照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工作。

7、实行政务公开,转变作风,促进行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