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组工干部要努力四干不做四官

组工干部要努力四干不做四官

组织部门是我党管理党员、管理干部、管理人才的部门,是“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组工干部是管理党员的党员、管理干部的干部、管理人才的人才,所以必须事事走在党员的前面、干部的前面、人才的前面,时时处处当表率、做模范。要达如此,组工干部要成为“全才”,努力“四干”,不做“四官”。

一要干练,不做昏官。就是要简洁明快、求真务实,不弄虚作假、稀里糊涂。组工干部不仅要重勤奋,更要重科学;不仅要讲投入,还要讲产出;不仅要有实效,也要计成本。这里需要一种干练的风格,不搞繁琐哲学,不要拖泥带水。第一要不断学习。要比一般党员干部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层,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具备正确认识问题的能力,不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第二要实事求是。在安排工作时,要尊重事实,要搞清楚哪些事情真正有意义,哪些会议真正有必要,哪些讲话确实值得,哪些检查确实需要,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有效的工作之中,做有实际意义的事。决不能为了应付检查、追求表面上的热闹而安排“水分”很多的事情,也不能担心事情做少了别人有看法而无事找事。第三要统筹协调。要善于谋划,善于运筹,善于整合,追求有限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同时,作为组工干部要有抢抓机遇的敏锐和本事。任何机遇都不会无限期地等着我们“再研究研究”、“再等等看看”,要善于抓住时机,顺势而谋,才能捷足先登,争得主动。第四要耳聪目明。要善于听取基层呼声,善于接纳不同意见,不能自以为是、目空一切。唯有此,才能头脑不昏、正确行事。

二要干事,不做庸官。就是要集中精力、勤奋敬业,不疲疲沓沓、庸庸碌碌。组织部门在党管干部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能,在党管人才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管干部,不等于就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管人才不等于自己就是合格人才。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做事。组工干部要当表率,必须要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上做出样子。首先要想干事。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不能“平平安安占位子”、“疲疲塌塌混日子”。要少琢磨上面喜欢不喜欢,多考虑群众需要不需要;少琢磨对自己有利还是无利,多考虑对地方发展有益还是无益。其次要会干事。组工干部如果做“空谈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只想干事而不会干事,只有“唱功”而不练“做功”,是出不了业绩的。要在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不断锤炼从政本领,提高执政能力,做破解难题的高手、市场运作的能手和实际操作的强手。要有好的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要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要有真抓实干、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再次要干成事。一个人要想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认可,必须要能够干好事、干成事。组工干部要立党为公,一心为民,身体力行,不谋私利,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要不断总结经验,各项工作都要高标准、严要求。尽量做到干一件事象一件事,干一件事成一件事,一步一个脚印,一项一项地去抓,使各项工作越干越好。

三要干脆,不做奸官。就是要坦坦荡荡、虚怀若谷,不阳奉阴违、两面三刀。组工干部是党的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如果圆滑世故、唯利是图,将会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败坏干部队伍的风气。第一要维护团结。团结出权威,团结出智慧,团结出凝聚力、战斗力,这是无数事实证明了的道理。在维护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组工干部要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五湖四海”,反对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反对影响团结的一切言论和行动。第二要坚持原则。在干部选配上要坚持标准,不讲人情,杜绝跑官要管。大事讲党性、讲原则,敢于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当“好好先生”,只是表面上一团和气;小事讲谅解、讲友谊,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我们有机会走到一起工作,是一种难得的缘分,必须珍惜这个缘分,和衷共济、取长补短、同心协力,把精力集中到抓好工作上来,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第三要言行一致。组工干部说话、做事要一是一、二是二,不能口是心非、知行不一。既要做到对上负责,更要做到对下负责,不能口头亲民、爱民、为民,实则扰民、坑民、害民。

四要干净,不做贪官。就是要从严自律、两袖清风,不贪赃枉法、祸国殃民。这是组工干部的一种境界,也是一条底线。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作风,也是党的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组工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的监督,不仅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要关口前移,严格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决不纵容迁就。要严于律己,自觉从工作、生活中的每件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真正树立起立党为公、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新形象,更好地为党的事业倾心尽力,为组织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成为党员、干部、人才的标杆和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