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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

乡镇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使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充分发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省、市、县委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大学生村官既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骨干力量,又是为各级党政机关培养和储备来自工农一线的接班人的重要来源,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大学生村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条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乡组织办具体负责对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大学生村官要按照“思想上当先进,学习上做典范,工作上求实效”的要求,努力争当新农村建设“六大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员、村级组织建设推进员、远程教育辅导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和便民服务员。

第四条大学生村官任职前,须与乡党委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续签聘用合同,待遇不变;合同期满,没有续签聘用合同的,聘用关系自行终止,自主择业。

第五条合同期内,受聘人员因考取公务员和被企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它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由本人向乡党委提出辞职申请,经乡党委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审定。

第六条大学生村官聘用后,原则上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成为正式党员的担任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全程参与村级会议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建立师带徒制度。乡党委要为每名大学生村官确定一名业务骨干进行帮带培养,传授群众工作经验,帮助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大学生村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建立严格考勤制度。大学生在村时间每周不少于3天,其他时间可到机关学习锻炼。发现有未请假不在岗的情况,所在村居和办事处要及时制止,并报乡党委进行严肃处理。禁止大学生村官在聘任期间外出兼职打工。

第九条建立学习调研制度。大学生村官除参加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会外,还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需要制定自学计划。每年要选定一个专题,开展社会调查,撰写调研文章。大学生村官之间要加强学习交流,实现共同提高。

第十条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大学生村官应认真、详实地记好工作日志。工作日志的内容主要包括:村情民意、工作计划、工作成效及工作经验总结等。乡组织办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日志的检查。

第十一条建立督查述职制度。大学生村官要做到谦虚谨慎,勤政廉政,遵纪守法。乡党委每季度对大学生村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大学生村官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剖析,年底向村“两委”和乡党委进行述职,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评议。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上班期间,大学生村官的手机要保持开机状态,确保随时取得联系。大学生村官驾驶摩托车、汽车必须手续齐全,车况保持良好,不准酒后驾车。禁止大学生村官到水库、池塘等室外野游,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建立考核制度。乡党委对大学生村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出勤、学习、宣讲、工作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实行“三个优先”:发展党员优先、乡村后备干部纳入优先、推荐荣誉优先。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大学生村官报请上级核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乡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