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办事的方针,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的原则,一切经费收支须照章办事。

2、严格收款收据(财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的领发稽核和交销制度、防止工作中的贪污、舞弊、盗窃及丢失票据现象。严格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实的收费项目、性质和标准亮证收费,不准擅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收费人员将收费款项按规定的手续、时间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自存,坐支和挪用,做到账清、票清、款清。

3、严格财经纪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贪污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严禁白纸发票报帐。

4、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不准坐支、挪用,不准私借公款,工作人员因公差等借资,须经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返回单位后及时报帐归还,凡丢失公款一律由个人负责赔偿。

5、报账员及时与财政结算款项,经费由财政部门下拨后,专款存储,专款专用。办公经费实行计划管理,统筹兼顾,保证基本开支,压缩不必要的支出。

6、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几涉及支出事项一律实行“五人会审制度”,五人会审由局长、主管财务的副局长、纪检组长、事务主管人员和报账员组成。所有支出票据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财政法规、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内容真实、完整、合法、用途清楚、时间准确、摘要明了、大小写人民币金额相符,必须按规定审批后方可报帐。

7、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的购置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本局所有财物等一切采购行为均由各站、股(室)填写好采购物品申报单报分管领导、局长审批后,方能采购,办公室造册登记。各站、股(室)使用的财产由站、股(室)负责人负责经管。年终盘底时如发现人为因素丢失损毁,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赔偿的要赔偿。对公物处置和拍卖,必须请示领导同意并报国资部门办理手续。

8、会议费等开支,严格按县委、县政府、县财政文件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发文精神报帐。

9、打印各种材料原则上到局里打印,确需到外面打印需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查同意后定点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