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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办法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督查考核办法

一、环卫科在办事处环境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对办事处辖区城市环境卫生的“日督查、周检查、月评比”活动。

二、环卫科每周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的环境卫生状况和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杂物清理等情况进行一遍全面地督查,发现不符合城市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的情况,逐一进行拍照并向有关责任单位(各社区、环卫科、城建科、园林科)下发限期整改责任书,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到位之后向办事处写出整改报告,环卫科到现场复核后予以消号。

三、对各社区环境卫生的周检查、月评比工作,由环卫科组织,在办事处环境卫生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成员参与下实施,每月4次,其中社区主任参与1次,社区主抓环卫工作的副职参与2次,分包社区科室长参与1次,每季度办事处全体班子成员和社区支书参与1次。参与周检查的人员每个人对各社区环境卫生工作情况进行排序,排序分建成、半建成区两块进行,各排出1—8名,每个参与检查人员的排序情况相加之后的数字即为各社区的周检查结果。

四、计分办法:每月考评按百分制计算,周检查每次为10分,检查结果最高计9分,最低计6分;被市电视台曝光一次扣10分,没有按限期整改到位加倍扣分;在爱卫办等单位检查中被扣分的,每处扣6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被市领导和创建办、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两办批评一次扣5分,限期不整改到位的加倍扣分;办事处领导和环卫督查考评科日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一处整改通知书扣1分,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被市电视台表扬一次加奖5分,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一次加奖5分,被市创建办、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通报表扬一次加奖3分。

五、每月对日督查、周检查以及按计分办法计算的情况,提交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对各社区及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并提出表扬和批评。

六、每季度对三个月的月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并提交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审议,对排在前三名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加分奖励,对排在最后一名的社区通报批评,社区向党工委办事处写出书面检查,并就社区的环境卫生工作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落实。

七、月考评结果,记入年终办事处对社区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