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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促进核桃产业实行办法

县政促进核桃产业实行办法

为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核桃产业发展的特色化、高效化,使其真正成为富民的支柱产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核桃产业发展的扶持标准和方向

(一)年起,县政府不再按乡镇下达核桃栽植任务,每年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资金用于核桃产业发展。加大对种植大户,大片区、大基地的扶持力度。

1、对14个乡镇新发展的大户、联合体、合作社,且连片栽植规模300亩以上的,县政府给予每亩100元的栽植管理费用;对9个乡镇新发展的大户、联合体、合作社,且连片栽植规模500亩以上的,县政府给予每亩100元的栽植管理费用。栽植管理费用直接发放到户。

2、对现有一家一户栽植的核桃树,鼓励以大户承包、租赁、兼并,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联合体等合作组织,按照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对规模达到300亩以上且管理较好的农民合作社、农民联合体,给予每亩50元的资金扶持;对规模达到500亩以上且管理较好的农民合作社、农民联合体,给予每亩70元的资金扶持;对规模达到1000亩的,每亩给予100元资金扶持。

(二)对已栽植的核桃树,重点抓管理、抓配套、抓改制、巩固规模、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核桃基地水利设施配套,对核桃基地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的,由县水务部门设计,逐年在核桃产业发展资金中给予水利配套补贴。

(三)加大苗圃基地和采穗圃建设,扶持、培育不低于100亩的采穗基地。同时,进一步拓宽核桃深加工渠道,重点扶持1~2个深加工企业。

(四)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以现有的“中国核桃之乡”、“核桃金奖”、“绵核桃”、“太行情”、“圣地情”等荣誉称号和商标,做大做强品牌效应和“绵核桃”地理标志商标的推广应用。

二、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一)组建科技队伍。全县以乡镇为单位组建技术员队伍,每个乡镇至少聘请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该区域的技术指导。对所辖区域内的核桃树制定全年管理方案,统一管理,并报县林业局建档。对精品园区和重点基地,乡镇要按每百亩两名管理人员组建核桃专业管理队伍,统一管理。

(二)定期举办核桃技术培训班,每年至少在春、夏、秋三个管理关键季节,聘请核桃技术专家,对全县管理技术人员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集中培训。同时,结合林业技术人员下乡,进行田间地头培训。年累计培训人数不低于5000人次。

(三)县林业部门技术人员要分包乡镇核桃基地,责任到人,定期进行技术指导。

(四)抓好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应用,对实生核桃树进行改劣换优,使全县核桃优种率达到85%以上。合理推广乡土品种,优化核桃品质,实现核桃速生丰产。

三、加强核桃产业发展资金监督管理

核桃产业发展资金设立专户,由县政府审批,专款专用。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合理整合涉农专项资金,用于核桃产业发展。由县政府牵头,审计、财政及项目主管部门配合,依法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定使用资金、或不按设计施工的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纪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县政府在核桃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10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重点培育10-15个核桃精品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年月份由乡镇负责申报,经林业、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核实后,报县政府研究。

对现有连片栽植30亩以上的核桃树,若出现荒芜、无主树等不管理行为或毁树现象的,乡镇主要领导向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全县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