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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镇市容卫生管理规则

集镇市容卫生管理规则

(一)、镇区卫生管理。

1、大街卫生管理。由镇市容队负责清扫清运垃圾,街面两侧屋主(租赁户)配合管理。街面垃圾清扫一日一次,通常在每天晚上7:00开始清扫,于次日7:00时前完成。街面各屋主(租赁户)白天不得将垃圾扔在大街上,在每晚7:00时前将垃圾收集好并置于街面两侧垃圾桶内。镇市容队应派专人维护监督白天的街面卫生。

2、镇域各村卫生管理。由各村自行负责清扫清运垃圾。各村要设置多种载体,开展卫生户、文明户等评比活动,强化居民卫生、文明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卫生管理的氛围;要建立长效保洁机制,选好保洁员,负责村街村巷及村公共场所的卫生;划定居民卫生责任区,居民房前屋后卫生要实行门前“三包”(包垃圾清扫、垃圾进桶、无污水溢流);

(二)、集镇市容管理

集镇市容由镇市容队负责监督管理。

1、大街两侧房屋靠街立面装璜。以维护市容整洁美观为原则,以房屋原始结构为基础,不得塔建、披挂影响市容市貌的临时棚;经市容队审查、镇政府批准,可搭建挂壁式(无柱)蓬,用于遮挡日照等。

2、大街两侧人行道地面管理。人行道地面上不得塔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碓砌杂物;临时摊点要摆放规范、齐整。

3、大街地面管理。大街供行人和车辆通行,不得设摊和长时间停车。

4、广告牌管理。业主设置广告牌应先向市容队申请,经审查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设置广告牌要规范,以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为原则,业主对破损广告要及时维护。

(三)、公厕及垃圾池管理。镇区街面及嘉图公园内公厕由镇市容队负责清扫,做到常日清洁,卫生用厕。清扫范围内垃圾池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不能於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