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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部业务管理工作规定

市场营销部业务管理工作规定

为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按照市场营销部内部管理要求,特规定如下:

一、销售管理

1、各销售部负责公司其相应的产品销售、市场分析与预测、市场开发及维护、产品售后服务等工作,成套事业部还应做好外协管理等工作。

2、市场营销部通过销售人员市场提报的调研、客户走访等市场信息,进行分析整理,提出综合营销信息及市场分析报告。

3、销售人员要及时了解客户信息、客户生产经营状况、产品及需求等,建立客户档案。

4、着重关注冶金、电力、造船等重点行业,大力开发潜在的产品市场。

5、所有订货合同必须经过会议评审、会签评审、内部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销售人员需持产品订货单、合同审批表、合同评审表(会议评审、会签评审)、图纸等上报到市场营销部,市场营销部根据合同中的价格、交货期、技术要求、设备能力、质量要求等进行评审,合同的审批,须按《营口制造公司合同审查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一个工作日内签订订货合同。

6、预付款未满足合同约定、交货期等原因需下达合同的,由销售部门书面提出下达合同申请,须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同意后,市场营销部给予下达合同。

7、合同变更需由销售人员填写合同变更单,经相关人员评审并由客户确认后,市场营销部给予变更。

8、市场营销部合同管理科将顾客更换的图纸建档并将图纸及联系单发放到技术部,并要求技术中心图纸管理人员将原图返回(不能返回时必须由技术中心图纸管理人员在联系单上签字确认图纸为返回并写明原因),同时将存档原图找出加盖“作废”字样图纸用章,并注明日期,将所有加盖“作废”字样图纸另行存放。

9、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体系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制定。

10、合同签订后价格变更需由总经理审批,低于公司现行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11、市场经营科做好预付款合同、带款提货合同、货到付款及分期付款合同的管理。

12、副产品销售按《营口制造公司副产品及废旧物资回收、外销管理制度》执行。

13、售后服务按《营口制造公司售后服务管理程序》执行。

14、做好合同评审表、合同审批表、合同变更单的记录。

二、成品库及产品发运管理

15、市场营销部负责产品的入库、保管、发出以及收、发、存明细账的管理。

16、生产厂需持完工入库单、质量证明书等资料到市场营销部发运作业区办理产品入库。

17、发运员在入库验收时必须核实票、物相符。完工报告(入库)单合同号、客户名称、钢种、炉号、规格、支数、件数、重量、加工用途、交货状态等所有应该填写栏目均应正确清晰(对涂改、破损、字迹模糊、不整洁的票据有权拒绝接收),并逐项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18、入库的产品,标识清晰准确,按发运员指定的场所摆放,未经发运员允许不得随意移动,发运员在摆放入库产品时,不得超高超限摆放。产品移动时,注意防护。

19、库存产品摆放按物资特点设置仓储位置,划区分管,摆放排列整齐,查点方便。定期检查产品标识,及时补换。

20、发运作业区需建立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度规范作业。

21、库存产品库位需要移动时,由生产部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每月25日,进行实物盘点,将盘点报表上报财务部。

22、运输方式为自提和包到的产品发货前需由订货方出具运输委托单,经市场营销部综合科审核后将运输车辆车牌号等信息通知发运作业区。

23、市场经营部做好出门证、计量委托单、发运通知单、产品发货清单、装箱单的记录。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