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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管理办法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扩大转移就业规模,提高转移就业质量,促进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1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农民工创业工作情况;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情况;

(四)农村就业困难家庭帮扶工作情况;

(五)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平时考评:县劳务输出管理中心负责对各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进行平时考核。

(二)半年督导:乡(镇)政府于2015年6月初对本单位完成工作目标进行自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上报县劳务输出管理中心,县政府于6月上旬对各乡(镇)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

(三)年终考评:县政府年终将按照考核内容,采取抽样检查的方法,对乡(镇)进行全面考核。每个乡(镇)抽查3—5个行政村。

四、奖惩措施

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进行年终综合考评,评选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对年底未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