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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农业技术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乡农技干部、村科技助理员和农民技术员的考核管理由服务对象、县主管部门及乡党委、政府共同建立监督评价的绩效考核体系,年初与每位农技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和技术服务承诺书,明确各自的服务对象、工作职责、任务指标等内容,并报县有关部门备查。年底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组织考核,考核采取听取个人述职,查工作日志,实地查看服务对象温棚或田间种植规范程度、作物长势和生产效益等情况,听取服务农户和村社意见等,看农技人员是否完成任务,服务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技术服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因技术服务不及时,出现严重的管理失误和病虫危害损失者,属乡农技干部的按县纪委、检察局关流域重点治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责任;属村科技助理员和农民技术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

考核实行100分加“浮动加减分”法,加分不超过20分,减分不保底。6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乡农技干部考核内容及评分

1、能够积极钻研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服务水平。得10分。

2、能够搞好所承担村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确保关键技术和措施进地入户,日光温室种植村、社,每社确定科技示范户5户以上,棚均经济效益达1万元以上。得20分。

3、所包村日光温室种植规范,生产和管理没有出现失误,并建立温棚内技术服务明白卡和明白册制度。得10分。

4、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回指导,解决群众在温室生产和大田作物中的技术问题。得20分。

5、积极做好农民培训工作,年培训农民1000人(次)以上,受训人员切实掌握温室和大田生产技术。得20分。

6、做好所包村科技助理员、农民技术员的管理、使用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其技术示范和指导作用。得10分。

7、建立技术服务工作日志,每次入户、入棚指导有明确的服务内容记载,并由被服务农户签字认可。得10分。

8、加减分。凡是获省、市、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总分分别加8分、4分、2分;凡是在县上督查过程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工作失职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村科技助理员考核内容及评分

1、能够积极提出本村发展农业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建议,为基层组织当好参谋的。得10分。

2、搞好本村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建立相对集中的日光温室科技示范户20户以上,月入户指导次数不少于2次,棚均经济效益达1万元以上。得20分。

3、协助县、乡农技人员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年培训农民500人(次)以上。得20分。

4、独立或协助县、乡农技人员开展动、植物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工艺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得10分。

5、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回指导,解决好本村群众在温室生产和大田作务中的技术问题。得20分。

6、建立技术服务工作日志,每次入户、入棚指导有明确的服务内容记载,并由被服务农户签字认可。得10分。

7、完成乡、村安排的其他工作。得10分。

8、加减分。凡是获省、市、县农业部门表彰奖励的,总分分别加8分、4分、2分;凡是在县、乡督查过程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工作失职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村农民技术员考核内容及评分

1、能够承担本村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对本村日光温室种植农户月入户指导次数不少于2次。技术帮扶承包服务对象棚10座以上,棚均效益达1万元以上。得20分。

2、带头在自己所经营的温室大棚或土地应用先进农业技术,为本村农技推广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得20分。

3、配合县、乡农技人员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年培训农民500人(次)以上。得20分。

4、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回指导,解决群众在温室生产和大田作务中的技术问题。得10分。

5、配合县、乡农技人员开展农技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得10分。

6、建立技术服务工作日志,每次入户、入棚指导有明确的服务内容记载,并由被服务农户签字认可。得10分。

7、完成乡、村安排的培训任务及其他服务工作。得10分。

8、加减分。凡是获省、市、县农业部门表彰奖励的,总分分别加8分、4分、2分;凡是在县、乡督查过程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工作失职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奖惩措施

1、乡农技干部考核合格后兑现绩效工资,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当年考核不合格不予兑现绩效工资,并报县人事局和农牧局备案,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报县人事局和农牧局予以辞退。

2、村科技助理员和农民技术员每年考核合格后兑现工资并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兑现工资。

3、对当年考核合格,但排名靠后的3名村科技助理员和农民技术员下一年列为重点管理对象,每月不定期考核一次,出现一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