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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实行规范化管理,理顺流动党员隶属关系;实行经常化教育,增强流动党员党性观念;实行有效化引导,发挥流动党员先锋作用,对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要让每一个流动党员都“安家”,就要各个基层党组织齐抓共管,规范运作、要实现流动党员“管理全覆盖,教育经常化,党性大增强”的目标,就要针对流动党员“人数多、分布广、流动快、难召集、难集中、难组织、难同步”的特点,积极探索立足流动党员工作实际,符合时展要求的流动党员教育之路、双向管理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外出流动党员支持家乡建设、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外出流动党员返乡建功立业、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都要对流动党员实行目标管理,从政治思想、执行纪律、组织观念、发挥作用等方面对流动党员提出要求,并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初评,年终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总评,对成绩突出、有贡献的流动党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执行制度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或处理,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实行规范化管理,理顺流动党员隶属关系

当前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三多一缺”的现象,即不愿意公开自己党员身份的多,从而在流动党员中形成了不少的“口袋党员”;不转组织关系的多,从而在流动党员中形成了不少的“自报党员”;因为党员的不稳定性,从而造成管理不规范的流动党支部较多;街道党工委想组织更多的活动,以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但缺乏正常的活动经费。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部分流动党员不重视自己的政治身份,不愿公开自己的党员身份;二是工作、经营的不稳定性,使部分流动党员不想转移党的组织关系;三是转移关系手续复杂,使部分流动党员不愿转移党的组织关系;四是街道办事处经济实力薄弱,很难把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加规范有效。

要让每一个流动党员都“安家”,就要各个基层党组织齐抓共管,规范运作。对流入地党组织而言,一要建立流动党员服务机构。在流动人口集中地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对流入本地的党员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同时,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实际困难,转接组织关系。二要进行调查摸底。充分借助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两支队伍力量,逐村逐户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通过“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的形式,做到“三清”,即流动党员的人头清、基本状况清、联系方式清。让把组织关系介绍信装在口袋的党员和没有公开身份的党员亮明身份。三要对基层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进行撤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有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明确划分给相应的乡镇或工业园区管理。四要核实党员身份,理顺组织关系。对未转组织关系、身份不够明确的流动党员逐一通过电话、发函核查,使流动党员身份得到确认。同时,积极帮助流动党员理顺组织关系,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接转,对暂时不便接转的统一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五要新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坚持“先建组织,后转关系”的原则,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新组建基层党组织,为流动党员提供活动阵地。对流出地党组织而言,一要建立流动党员“双联动管理”制度。对于流出到外地的党员,党支部根据外出党员与常住党员关系,选择一名有联系能力的常住党员与之建立互联关系。党支部抓联系人,联系人抓外出党员的方式,实现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二要实行组织关系转出回执制度。为了及时了解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是否转到新组织,把组织关系介绍信增加了接收单位回执联和转递人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内容。如果转出党员没有及时转到新组织,原所在的党组织负责联系落实。三要建立流动党组织制度。集体外出务工经商、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由派出单位党组织负责在外出党员中建立临时党支部;在本地流动党员较多的大中城市集中地点,可建立正式驻外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四要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管理制度。分散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法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持证参加外出所在地党组织活动,同时要积极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分散外出务工经商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党组织关系,积极参加那里党组织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教育。

二、实行经常化教育,增强流动党员党性观念

要实现流动党员“管理全覆盖,教育经常化,党性大增强”的目标,就要针对流动党员“人数多、分布广、流动快、难召集、难集中、难组织、难同步”的特点,积极探索立足流动党员工作实际,符合时展要求的流动党员教育之路。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经验来看,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教育培训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流动党员的思想实际,科学安排教育培训的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方式,做到定期培训与平时教育相结合,统一学习与思想交流相结合。针对流动党员居住分散、难以集中的实际,乡镇及社区党组织可以采取确定党员活动日、送教上门的办法,使党员及时接受教育。组织部门要组织新型经济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订阅党报党刊,同时,在流动党员较多的党组织,及时建立电教播放点,组织流动党员观看电教片,发挥党员电教直观、生动、形象的作用,增强教育培训效果。

网络教育制度。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辟“流动党员之家”、“网上党校”等专门网站方便流动党员参加学习,接受教育,让每一个流动党员都拥有自己的学习园地。要设有讨论专页和测试专页,让流动党员开展讨论和交流,检验学习效果,并通过网络向组织和家乡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各个方面的信息。可以通过举办“网上培训班”,安排政治理论、经济理论、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等课程,聘请专家教授通过网络授课,提高外出党员,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的认识。培训班结业时应颁发结业证书。

双向管理制度。要求流动党员定期向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于流动性大、无固定单位或居住地的党员,一般保持原来的党组织关系不变,但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按期交纳党费。建立“1+1、1+2”专人联系制度,把流到外地的党员和在家党员全部结成联系对子,通过电话、书信或网络等方式保持经常联系,采取邮寄资料,电话交流情况,书面传递体会文章等形式,缩短空间和时间距离,及时总结、交流经验,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从而保证学习教育效果。同时强化监督,对于党的意识淡化,不参加组织生活,失去先进性的,要按不合格党员严肃处置,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实行有效化引导,发挥流动党员先锋作用

一要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外出流动党员支持家乡建设

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设计和开展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流动党员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并指导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先进性。同时要求广大流动党员不仅把就业岗位看成谋生的场所,同时要把它看成落实社会责任感的地方,实现个人动机与社会理想的统一,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能力优势为社会和人民做实事、做好事。可以“争当三员”(争当宣传员、争当信息员、争当联络员)为载体,在外出务工人员中深入开展“我为家乡作贡献”活动,引导和带领他们为家乡的建设献策出力。要引导流动党员带领外出务工人员在流入地勤奋工作,锐意进取,遵纪守法,恪守信用,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业主赞誉;要引导流动党员带领广大务工人员在外不忘家乡,致富不忘乡亲,以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准确地向家乡党组织和父老乡亲提供致富信息;要引导流动党员带领外出务工人员发挥路子宽、信息灵的优势,主动担当起家乡招商引资的桥梁和纽带。

二要创新激励机制,鼓励外出流动党员返乡建功立业

为有效调动务工大军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吸纳大量劳务资金回流,拉动区域经济发展,要从解决后顾之忧、联络感情、优化环境入手,鼓励外出流动党员致富后带头回乡创业,要给返乡创业人员以外商同等待遇,并在资金、技术和信息上给返乡人员大力支持。要经常走访慰问,了解务工党员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解决困难,鼓励他们学技术、长本领、创事业,为家乡争光添彩。要大胆启用德才兼备、先富领富的流动党员充实到基层党组织中担任主要负责人。要每年利用春节务工人员集中回乡之机,召开团拜会,向他们通报家乡建设情况和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加强沟通,联络感情,鼓励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回乡创业。

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都要对流动党员实行目标管理,从政治思想、执行纪律、组织观念、发挥作用等方面对流动党员提出要求,并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每半年进行初评,年终结合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总评,对成绩突出、有贡献的流动党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执行制度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或处理。加强对流动党员先进典型的宣传,结合先进性教育,评选和表彰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特殊贡献者,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的流动党员中先进典型。

对流动人才中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党组织要重视并积极培养,严格把关,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对党组织和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流动党员取得联系后,对有正当理由的,要落实其党员组织关系,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的,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要将他们的档案妥善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