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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招商引资意见

发改委招商引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构建“南工北旅”特色经济新格局,实现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09年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位内资和利用境外资金较上年实绩基础上分别增长20%和15%,全年实现到位内资目标18亿元,利用境外资金312万美元。力争引进一批重点项目,引进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0个。跟踪一批大项目,加大深圳太阳能微风发电、环保节能清洁纸浆及银丰棉麻2万锭纺纱等项目跟踪力度,力争项目落户。抓好一批在谈项目,加快风险探矿、乐林钢结构二期、*风力发电设备制造等项目的落地及前期筹备,力争尽快开工建设。投产一批在建项目,加快*财富特种汽车、*水泥粉磨站、*天昊衡器、*远发面粉加工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投产运营。

二、工作要点

(一)明确招商引资重点。

1、主攻工业项目、大项目。重点引进新能源、装备制造、机械零部件、粮油食品、羽绒制品、纺织、服装加工等工业产业项目。

2、依托十大产业招商。结合我县十大优势产业,努力引进一批发展前景好、附加值高、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把传统产业做大做强。

3、推进旅游产业招商。着力实施“旅游兴县”战略,加大文化旅游招商力度,按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进行景点开发。

4、围绕城市建设招商。积极运用市场化手段和经营城市的理念,深入挖掘城市建设中蕴藏的市场要素,最大限度的实现土地升值增值,着力构建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机制。

5、突出承接产业转移招商。主动对接“珠三角”和“长三角”等地区,积极融入省会经济圈,主动做好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工作。探索与沿海发达地区合作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园区。

(二)做好项目基础工作。

1、做好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南工北旅”的发展格局,依托南北两个园区、*六路经济长廊及乡镇特色工业集聚区,准确把握我县招商引资、工业发展整体思路,制定出台全县工业发展布局规划。做好招商引资与县域产业发展规划对接,引进一批大项目和战略投资者。

2、加快项目库建设。聘请科研机构和专家,重点围绕大型工业项目、“十大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编写项目,策划论证包装一批重点招商项目,使项目库建设更加完善,增强对外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1、继续实行领导带头招商。牵头县领导要按照联系的专业招商小分队,定期带队外出招商;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大外出招商力度,每年带队外出不低于6次。领导带队外出招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

2、继续加强驻外和专业小分队招商。继续在全县抽调人员组成专业招商队伍,每个乡镇至少单独组建一支小分队;不参与18个专业招商小分队的县直单位也必须单独组建1支招商小分队,每支小分队成员与单位脱钩,突出主导产业、重点区域、关键人物,驻点招商。加强招商引资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对招商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招商人员驾驭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积极推行网上招商。筹建*县招商引资网站,充分发挥现代网络传播信息快、辐射面广的优势,积极开展投资信息查询、网上项目等工作,推进网上招商。

4、大力开展产业链专题招商。针对我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产业化、旅游开发等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专题招商;围绕落户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开展产业配套招商,逐渐形成产业链条。

5、灵活方式多渠道招商。加强以商招商、“凤还巢”招商、委托招商、友情招商以及利用节会招商。

(四)加快招商载体建设。

1、提高县北部工业园区品位。坚持巩固、完善、调整、增效原则,紧紧围绕生态环保和发展工业、旅游做文章,创新园区管理和投资运作机制,进一步增强综合配套能力。整合闲置土地,加快违约项目清理,以清促建,推动企业限期建成投产。严格实行项目投资规模低限控制,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提升县北部工业园区品位和载体功能。

2、推进新桥国际产业园建设。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签约项目的及时供地,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突出主导产业,注重培育产业集群。严把环保关和投资强度关,积极发展装备制造、汽车配件、物流园建设,鼓励入园企业集约发展。开工建设机场连接线,力争完成3平方公里土地收储和1.5平方公里“五通一平”,引进企业3—5户。

3、优化乡镇工业集聚区布局。强化规划引导,实现产业集群发展,逐步形成以大顺镇、迎河镇、隐贤镇、安丰镇、板桥镇等特色工业集聚区为主体,以三祥羽毛、昌源食品、庆发集团安丰油脂、丰润油脂、远发工业园等龙头企业为骨干的*六路产业集聚长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

1、加大行政推动。继续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招商引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招商、亲自带队招商、亲自洽谈项目、亲自帮办项目,确保“一把手”工程落到实处。

2、加强项目调度。继续坚持月调度、半年观摩、年终考核制度。对县直单位和乡镇招商引资工作,县主要领导每两个月调度一次,分管领导每月调度一次;对专业小分队招商引资工作,小分队牵头领导要不定期进行调度;对驻外办事处、专业小分队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局要进行旬调度。第二季度无落户项目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第三季度完成目标任务不足50%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岗专职招商。

(二)完善机制,优化环境。

1、实行“一企一策”制度。选择一批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规模企业,采取“一企一策”、“一企一会”、“双向承诺”的办法,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2、完善“一审三办”机制。继续对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预审、联办、帮办及督办制度,营造招商引资绿色通道。

3、建立县领导联系企业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帮扶企业制度。(具体意见另行下发)

4、修订完善优惠办法。修订完善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出台园区优惠办法,营造政策洼地,吸引企业落户。

5、优化融资环境。采取激励政策,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银行加大对企业的投入,促进银企合作双赢。

6、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处破坏环境的人和事。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试点,提高办事效率。扎实开展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千人评,重点解决县直单位二级机构“中梗阻”现象。招商引资工作要做到“六办”“四不”,能做到的事情要办、快办、马上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做到主动服务不推诿,协调服务不扯皮,高效服务不拖延,廉洁服务不设卡,努力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1、完善考核办法。继续对县管单位和乡镇实行目标管理考评制度。招商引资考评工作由县招商引资领导组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牵头落实。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将当年新引进大项目列入考核内容。建立招商项目申报登记制度,将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相结合。在认定招商引资任务时,项目联合招商单位最多不超过两家。

2、坚持奖惩并重。坚持在经济工作、招商引资主战场锻炼培养干部,把招商引资实绩作为考核干部能力和实绩的重要依据,对特别优秀、招商引资实绩明显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①对乡镇招商引资绩效考核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并在年度考核中位列一、二、三等奖的乡镇,县财政分别奖励6万元、4万元和2万元,其中奖金的50%用于奖励该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招商有功人员,并对该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经发办主任分别记三等功一次。②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并在年度考核中位列前三名的县管单位,县财政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其中奖金的50%用于奖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招商有功人员,并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记三等功一次;鼓励垂直管理部门招商引资,每单位每年至少提供10条有价值的项目信息,有引进符合考核范围的项目及到位资金的,可以视为完成任务,并参照县管单位招商引资考核标准和规定兑现奖励。③对引进固定资产达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单位和工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乡镇给予单独奖励。④根据当年招商引资工作实绩,全县评选6名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⑤设立“优质服务奖”和“帮扶重点企业突出贡献奖”,每年分别评选出6名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6名帮扶重点企业优秀个人,并给予表彰奖励。⑥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对引进县外客商投资工业项目的引资单位或引资人给予奖励(具体按《*县工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⑦对没有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且年度考核后三名的乡镇、县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全县经济工作会上作表态发言,对没有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且年度考核最后一名的乡镇、县管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当年一律不提拔、不评先、不评优、不发13个月奖励工资,对连续两年最后一名的乡镇和县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县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