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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工作意见

药品安全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乡镇和村两级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管作用,构筑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二、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一)县食安委会全面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工商、卫生、农牧、商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

二)乡(镇)政府按照县食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做好工作人员和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任务的落实。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由乡镇1名在职人员担任或乡镇卫生专干兼任。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村委会主任担任,食品安全信息员由村委会文书担任。

四)有条件的乡镇、村要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达到六有”标准,即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机构牌子、有工作制度、有工作台帐、有联系电话。

三、一专三员”工作职责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负责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负责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协调和请示报告等日常工作。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

3定期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培训。

4掌握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和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经营户、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学校食堂基本情况。定期向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监管部门反馈市场动态,提供监管信息,举报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的食品药品生产销售行为。

5开展调查研究。解和掌握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监管部门反映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每季度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计上报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二)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负责乡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协调联系。

1定期开展联络交流工作。做好乡镇政府、村级组织与广大农村消费者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会同村委会对所包村食品安全情况每月进行1次检查。参与乡镇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

3指导、监督村级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反馈群众投诉和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责

1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本行政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工作。

2负责向本行政村群众及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3每月组织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报告。

4及时掌握、记录本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5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查处。

6当地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行政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1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向所在行政村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每月对本行政村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经营户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1次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活动。

3负责本行政村3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并督促承办宴席的餐饮人员到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备案登记。

4负责收集本行政村内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投诉以及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干或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报告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增强责任意识,按照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覆盖所有的乡镇和行政村。县食安委会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县食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抓好督促落实,为制度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培训落实、信息传递、申诉调处、应急处置、日常检查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协作配合,乡镇、村两级协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格局。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研究制定与有机衔接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共同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做好舆论宣传。并通过在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形式,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舆论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制度建设的内容和意义,使全县广大农村群众充分了解工作职能,引导农村各类经济组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和群众支持配合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