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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意见

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共享系统建设的重要性

我市是全国四大滑坡泥石流高发区之一,地形地貌特殊,生态环境脆弱,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频发,加之地震导致山体松动,自然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进一步增大。近两年来,由于灾后重建项目的实施,我市气象、国土、水务、滑坡泥石流预警管理等部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大暴洪灾害,由于气象部门预警信息及时,为组织群众撤离现场赢得了宝贵时间,有效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当前我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表现在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工作滞后,多头重复建设严重,监测站点布局不尽合理,造成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严重制约着我市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整体水平的提升。加快共享系统建设,实现系统软硬件资源共享,对于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综合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共享系统建设进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共享系统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经过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共享系统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气象部门和水务部门已经实现了网络互通,共连入共享系统监测站点430个,其中气象部门215个、水务部门215个。但由于部分县区监测站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接入共享系统的站点较少,严重影响共享系统正常运行和作用的发挥。水务部门分布在、县的100个自动雨量监测站点,国土资源部门分布在全市的180个监测预警站点仍在建设当中,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相关县区和单位对以上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一)国土资源部门已建成的监测预警站点,要在6月5日前与市气象局衔接并入共享系统网络。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管理局、市水文局要尽快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务必于6月10日前并入共享系统。

(二)国土资源部门,县水务部门在建的监测预警站点项目进度较慢,以上县区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拟建自然灾害监测站点布局表》的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入共享系统。

(三)气象、水务、国土资源已建成的相互重复的监测站点,要参照《市应迁自动监测站点统计表》,务必在6月15日前完成搬迁任务。

(四)各县区政府,市气象局、市水务局、泥石流预警管理局、市水文局、市国土资源局,于6月15日前将共享系统建设情况上报市政府。对于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区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由于工作不力、进度缓慢影响防灾抗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