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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信访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镇乡(街道)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和《*年*区街道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开展“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今年,街道要建立“工作责任落实、信访渠道畅通、信访工作规范、信访秩序有序”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做到90%以上的信访问题在街道的协调下得到解决,98%以上的信访问题在社区层面内得到解决,努力争取在今年达到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努力实现信访工作“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工作目标,为进一步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网络

1、街道成立维稳、综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主任俞国平和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姚珂军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街道党工委成员组成。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设立信访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中心副主任陶海泉兼任,专职信访干部为庄行榕。街道各科室负责人为本职能部门信访工作责任人,并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的信访事项。

2、各社区、主要企事业单位要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信访工作小组,确保信访问题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协调得到解决。各社区要建立多层次的反应灵敏的墙门(楼道)信息员队伍,构建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单位信访工作小组和以墙门平安员为主的信访信息员三级工作网络。

(二)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属地管理

1、街道将把信访工作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在“平安*”建设中一并谋划、一并部署、一并检查和一并落实;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关科室或人员参加的信访工作会议,专题讨论和研究有关突出的信访工作,并督促检查领导包案制度和每月1日和16日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落实情况。

2、街道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和街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信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具体部署、指导和督促有关信访工作,负责由上级下转或由信访办受理的重大信访事项,协调或包案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组织好每月二次领导接待日活动;各社区和单位信访工作小组要做到每半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议,研究处理或协调有关信访事项;并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3、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中设立的信访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信访信息和群众信访事项。要按照“三排三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辖区内矛盾纠纷和重大的信访事项,受理、交办和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包案领导交由处理的有关信访事项;根据街道有关领导的要求督促、协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对其他科室或社区处理信访事项时进行指导;并组织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同时向居民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4、各科室、社区负责人以及信访专(兼)职干部、墙门信访信息员要按照自己的职责,根据《*市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纲要》中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三)规范信访窗口工作程序

1、街道设立服务大厅、综治中心二个接待点,每日接待来访群众,并根据信访人反应的问题进行分类,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继续做好每月领导干部二次接待日活动,信访工作办公室要做好领导干部接待日的各项工作,并将有关信访事项交由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批阅,根据领导批阅交由有关科室或社区处理,并向信访领导反馈办理结果。

3、信访工作办公室以及各信访工作小组要负责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的程序,并按照《纲要》的要求,规范实施信访登记、受理、告知、办理、转送、交办、督查、答复、通报和归档等工作制度。街道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十大制度,用制度来规范信访工作的有效运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社区要从保稳定、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平安*”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新特点,认真部署、积极组织实施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要在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上做出规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奖励办法,以确保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对因工作失误、失职而引发的信访事项或因为没有认真排查而未发现上京赴杭等信访事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街道将按照整合信访资源、优化力量配置、共同协调一致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综治、信访、调解”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以街道综治工作为平台,建立信访事项统一受理、信访力量统一调配、信访工作统一协调解决的工作机制,为群众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解决提供方便,为街道的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全局性、基础性的保障。

(三)密切配合协作。各科室、社区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好两个窗口和领导干部每月二个接待日这两个平台,方便群众反映信访事项。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群众信访事项街道、社区制度,通过、陪访、领导干部和人大代表接访等形式,引导群众进行有序地反映、解决信访问题,有关社区或单位要积极协调,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访工作,并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尽快尽早解决信访事项,真正做到小事不出街道、大事不出社区,确保信访事项90%以上在街道的协调下得到解决,98%以上的信访问题在社区层面内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