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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县交通法规宣传实施意见

推进县交通法规宣传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对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富裕文明和谐平安的新,促进我县跨入全省综合实力“十五强”,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活动为重点,以新闻舆论宣传和重大典型宣传为载体,以广开宣传渠道,激励宣传机制,注重教育实效为导向,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推动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措施全面落实,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社会化,从而达到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全体公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压事故、保畅通的总目标,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二、组织实施

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制宣传。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社区、农村、学校均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区域、本单位的“五进”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目标,负责指导和督查。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开展,使我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逐步朝着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过渡;督促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宣传教育义务的组织积极开展宣传;努力实现村镇居民、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在校学生交通法规教育率分别达到85%、85%、95%、98%以上;全县城区家庭、公路沿线居民家庭每户有人受到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单位、专业运输单位交通违规率逐年下降,道路交通事故实现稳中有降。

四、工作内容

开展“五进”活动,重点是对机动车驾驶员、城镇居民、农村公路沿线村民和中小学生进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和《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具体执行标准规定》、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常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曝光、“五进”活动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部署、集中整治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㈠进农村:以创建交通安全村为载体,加强对公路沿线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打造平安之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公路沿线大力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成立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交通安全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以村民委员会为基础,逐步形成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具体要求是:

1、村内有2块以上交通安全标牌、板(墙)报,有4条以上永久性交通安全标语;

2、村庄周边公路两侧适当位置刷写交通安全标语、警句;

3、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固定场所,有交通安全读物,设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曝光栏;

4、利用事故光盘、挂图、板报、横幅、文艺表演等形式,每季度组织村民搞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利用本地现有的有线广播、电影、电视等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6、力争不出现无证驾驶和无牌无证、未年检或报废车辆上路的现象,不在道路上打晒场,村民未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7、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定期向乡镇、村委会通报本地交通安全形势,介绍本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和特点,提醒广大村民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㈡进社区:以创建交通安全社区为载体,加强对城镇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倡导文明交通。各社区、居委会要成立交通安全社区领导小组,围绕“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个人和他人安全;崇尚现代文明,塑造自己和城市形象”等宣传主题,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以城镇居民为重点,通过制定、宣传《居民文明交通须知》和《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等群众自律规范,在居民中营造文明交通人人平安、家家平安良好氛围,使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知识、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明显提高。具体要求是:

1、社区内显要位置设立4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

2、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3、适当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4、逐步建造有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车棚;

5、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固定场所,有交通安全读物;

6、结合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利用事故光盘、宣传材料、挂图、板报、展板、横幅、文艺表演等形式,每季度组织居民搞一次宣传教育活动;

7、利用社区现有的广播、影视、网络等手段经常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8、社区内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社区内无交通事故,社区内机动车上牌率达到100%,社区居民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85%。

㈢进单位:以创建交通安全单位为载体,全面落实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制。要在各单位成立交通安全组织,法定代表人为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与本单位工作同计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具体要求是:

1、建立本单位所属车辆管理制度,建立专职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依法履行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义务。专业运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交通安全工作,设置交通安全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交通安全员;

2、单位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橱窗,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3、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内部网络系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光盘;

4、单位院内有规范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做到停车有位、停车入位;

5、利用党员活动室、驾驶员活动室等场所,通过播放事故光盘,展出宣传板报、展板、图片,开展交通安全竞赛、答题、座谈或辩论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单位对驾驶员宣传教育活动每月进行讲评;

7、各项宣传工作有具体的文字记录和影视资料档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单位所属人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达到95%,驾驶员受教育率达到98%;不出现所属车辆未年检、报废车辆上路现象;对交通安全违法或事故司机要予以曝光,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㈣进学校:以创建交通安全学校为载体,着力提高青少年儿童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县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设立交通安全组织,校长为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依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中、小学校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综合评定。具体要求是:

1、学校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标语,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2、结合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法规,针对学生群体特点,开展上交通安全法制课、知识答题、演讲、辩论、绘画、文艺表演、播放交通安全动画宣传片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一次;

3、幼儿园要利用《幼儿交通安全教材》,做好对学龄前儿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各项宣传工作要有具体的文字记录和影视资料档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教育率要达到98%。学校所属人员不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事故。

㈤进家庭:以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为载体,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县教育部门要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教育好一名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通过学生将交通法制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和全社会。

新闻媒体要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题,进行交通安全进家庭温馨提示。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使每一个家庭受到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正确把握宣传与安全、安全与效益、效益与稳定、稳定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五进”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教育。

㈡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涉及部门多、社会面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形成共识,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城市居民、农民、机动车驾驶员及广大职工、中小学生的教育,使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县文明办、县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纳入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全民普法教育的总体布局中,把增强公民的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作为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公共生活文明程度的一项基础工作,制定“五进”工作方案,指导相关单位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并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和普法工作的考核内容。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县公安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单位,要通过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和司机座谈会等形式,帮助他们查找管理上的漏洞,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团县委、县少工委、县教育部门要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开展较深层次的道路交通管理法制教育工作,有目的地组织青年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的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其文明骑车、走路、乘车的自觉性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营造良好交通环境的社会责任意识。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选拔优秀交警到中小学校担任校外辅导员,定期到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宣传部门要组织包括党报党刊在内的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地配合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合理调配宣传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报社、县广播电视台要从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出发,及时传播交通管理有关信息,披露常见的交通违章现象,曝光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并组织记者、编导采写和编辑以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和艺术作品。通过开办栏目、制作专题节目、播发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扩大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范围。

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健全规章制度,把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纳入各行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之中,并作为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县公安部门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会同道路交通安全成员单位,利用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每年办几件影响大、效果显著、群众欢迎的实事,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效果。寓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于执法活动之中,要通过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事故,宣传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使交通参与者受到法制教育。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有宣传阵地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宣传形式,举办展览和知识竞赛、播放交通安全艺术作品和有代表性的交通事故案例等活动,强化对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形成强大的视听宣传效果,使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乡镇要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的作用,组织开展切合实际、扎实深入的活动,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质,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最终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先进经验,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用典型经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