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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加强宣传教育整治意见

劳保局加强宣传教育整治意见

一、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创业目标

鼓励和扶持更多有创业意向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自主创业,重点扶持本区户籍青年及高校毕业生群体自主创业。2009年度扶持发展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劳动组织等成功创业500户;创业培训和创业见习600人。

二、分工负责落实,形成扶持合力

在区促进就业联席会议中,进一步突出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主题,区各相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整合扶持政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小额贷款担保,发展各类创业园区,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研究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增加创业扶持资金投入,对初创期创业组织实施“低成本”创业扶持等;区工商分局负责放宽市场准入,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有关规定实施优惠政策;区税务分局负责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按有关规定实施税收等优惠政策;区规划土地局在相关项目的建设活动中,依据现行法规政策,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在经营性非居住用房管理方面,依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区科委负责推介创业项目和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资金扶持,加大创新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项目申请工作力度;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落实创业扶持工作等。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创业氛围

深入开展2009年度“创业在*”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和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业者成功典型;组织“年度创业先锋”评选;组织创业知识辅导等专题讲座;各街道设立创业服务、政策扶持宣传栏;印发《市民创业政策实用手册》,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创业培训,提升创业技能

针对不同创业群体的需求,设置相应的创业见习实训课程,为初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

(一)市创业培训模块(课程),针对有创业意向和培训要求、未确定创业项目的群体。全年安排开班5期,计划培训250人。

(二)区创业培训模块(课程),针对有创业意向和创业项目、准备开业的群体。全年安排开班2期,计划培训50人。

(三)单项技能培训模块(课程),针对希望投资少、收益快、家庭作坊式的自主创业者,设置有中西式点心、熟食、工艺品制作、礼品包装、手工编制、数码影像拍摄处理等项目。全年安排开班10期,计划培训300人。

五、充实专家队伍,强化指导服务

进一步充实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各社区设立创业指导咨询服务点。发展一批经营较为成熟,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作为创业见习基地;在成功创业的业主中,聘请一批创业指导老师,不定期地举办创业讲座,传授创业知识、创业技巧和创业经验等;在青年创业者中推荐一批青年创业带头人,组建“青年创业沙龙”开展互助交流。

六、完善创业政策,改善创业环境

坚持以创业宣传、指导服务为主,优化创业组织的结构,加大对注册在本区、在初创期的高校毕业生扶持力度。在区原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扶持创业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条款:

(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满三个月后,可申请开办费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同时可享受创业贷款担保贴息和房租补贴;

(三)对开业贷款、创业前小额贷款给予贴息;适当放宽贷款贴息中计算稳定岗位的标准;

(四)非正规劳动组织向企业等其他所有制经济实体转制,增加创业补贴;

(五)对成绩突出的创业见习基地给予一定扶持补贴,对成绩突出的创业带教指导老师给予补贴;

(六)购买创业指导成果,强化创业见习和突出个性化指导,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探索创业见习补贴向购买创业指导成果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