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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实施意见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实施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也是夯实政府施政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的重要渠道。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型政府的目标,以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协调机制,创新表现形式,加强协同联动,提高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政府网站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传播主流声音,使政府网站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主要来源、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信息

(二)着力加强信息更新。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健全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增强时效,第一时间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信息,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规范性文件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重要政策在5个工作日开展政策解读,新闻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上网公开。机构职能、统计综述、概况简介等基本信息应按信息产生的时间适时更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监测,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全市所有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原则上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市级部门政府网站应与全市统一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三)着力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在出台重大政策及配套政策时要同步做好解读工作,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相关消息,特别是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文件起草部门根据要求在文件后通过政府网站以文字稿、制作图表图解、邀请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开展在线访谈等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有关政策。加强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积极回应,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增进理解、扩大共识。特别是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权威信息。

(四)着力提高在线互动交流水平。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加强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交流栏目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到有人管、能管好,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直通车”。开办访谈类栏目的,要合理确定举办频次,县(区)政府网站每年不少于6次,其他网站每年不少于3次,访谈主题确定后应提前做好预告,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调查类栏目要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公众关切事项,定期开展意见征集,县(区)政府网站每年不少于6次,其他网站每年不少于3次,并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及运用情况。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要进行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继续抓好领导信箱和网络问政办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运转流程和工作责任。

三、提升传播能力

(五)拓宽新技术应用。

政府网站要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进一步加强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应用服务,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网站信息。通过开展技术优化、增强内容吸引力,提升政府网站页面在搜索引擎中的收录比例和搜索效果。

(六)加强网站协同联动。

各级政府网站之间要加强协同联动,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各级政府面向公众公开举办重要会议、新闻、经贸活动、旅游推广等活动时,政府网站要积极参与,做好传播工作。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各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本地、本行业重要政策信息时,应及时报送市政府网站在相关栏目刊载,涉及到的地区和部门应及时转载、链接。

(七)强化与新闻媒体合作。

加强政府网站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增进政府网站同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的协同;综合运用多媒体表现形式,结合政府网站自身定位,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信息需求,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将政府声音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同时,政府网站也可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丰富网站内容。

四、构建支撑体系

(八)推进集约化网站建设。

加快构建市级统一政府技术平台,加强市级部门内设机构网站整合力度,原则上一个部门只保留一个网站。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已建成的原则上由县级政府在年底前有序组织关闭并转,市级部门要予以配合支持。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主要提供信息内容,编辑集成、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政府网站平台建设单位承担。县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加强资源整合,避免重复投资,已建成的网站在5年内迁移到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

(九)完善内容管理体系。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是本地区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指导本地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各部门由其办公室等机构负责推进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组建网站专业运行管理团队,负责重要信息内容和把关。对于外包的业务和事项,要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资质、服务能力、人员素质,核实管理制度、响应速度、应急预案,确保服务人员技术水平能够满足网站运行要求,对于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不够的公司要及时终止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应划清自主运行和外包服务的关系,明确网站运行管理团队、技术运维团队、信息和服务保障团队的职责与关系,细化外包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要求,既加强沟通交流,又做好监督管理,确保人员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

(十)健全工作规范。

县(区)人民政府网站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每年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功能建设,制定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政策解读、协同联动等工作规程,细化完善政府网站设计、内容搜索、数据库建设、无障碍服务、页面链接等技术规范,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八统一”(统一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分类体系、统一核心元数据、统一展现形式、统一填报格式、统一数据库、统一监管)工作要求。制定指标,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加强标准规范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化水平。市政府部门要对照《指标》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抓好网站建设。

五、强化制度建设

(十一)完善信息制度。

政府网站信息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落实信息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发四审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严格履行登记备案制度。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时限,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网站运行管理团队要明确编辑把关环节的责任,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等,对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随时编辑、上网。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十二)建立信息协调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办公室要牵头建立业务部门、网站运维单位、技术支撑部门等参加的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整合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和相关方面信息资源,分解落实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任务。业务部门要切实做好网上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等线下工作,使线上业务与线下业务同步考虑、同步推进。各县(区)、各部门办公室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位负责人主持协调机制,每周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谁负责”,根据职责分工,向有关方面安排落实信息提供任务,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或其他专门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具体协调工作。

(十三)建立日常监测机制。

以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为契机,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和内容更新情况的日常监测,建立政府网站日常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网站运行和页面显示是否正常、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错链和断链等内容,对检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政府网站无力进行内容保障的栏目或维护的相关应用,要及时进行撤并。

六、增强保障力度

(十四)夯实人员和经费保障。

各县(区)、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府网站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要聘请若干信息员、联络员、评论员,负责网站信息收集、撰写、报送、联络以及对政府网站相关信息开展解读评论等工作。各级财政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步有所增加。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评论员、外语稿件翻译人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十五)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一套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年底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对于不合格的,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对政府网站开展社会评价和监督,评价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六)加强业务培训。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政府领导干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办和各县(区)政府办每年要举办培训或交流研讨会,对政府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办网管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