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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快建设质量强县实施意见

政府加快建设质量强县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和“提质增效升级”的总要求为行动纲领,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为核心,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诚信”建设工作,切实加大社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稳步推进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管、社会参与、舆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强县工作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不断提升质量工作水平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强化各级政府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责任;

(三)促进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加强合作,形成紧密衔接、协调配合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工作合力;

(四)推进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提升质量和保障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

(五)通过大质量工作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县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使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经济社会发展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广大人民群众的质量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普遍增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明显提升,全县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产品出厂合格率达100%;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达到85%以上;重点农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96%以上;各类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率达95%以上;一般建设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建设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全县大气、水、噪声等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达标率100%。产业进一步优化升级,品牌战略对县域经济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更加突显,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三个转变”。“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三个转变”重要论述,从制造到创造,从速度到质量,从产品到品牌,层层递进,步步深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中国创造”、“中国质量”、“中国品牌”的关怀和厚望,是新时期质量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目标,是对党的十八大“将推动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的深入阐释和具体拓展,为建设质量强国、实现中国梦指明了方向,这既是新时期质量工作具体的行动纲领,也是我县质量建设和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和努力方向。

(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规划了2011-2020年我国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体现了质量认识的升华,反映了国家发展的需求,遵循了强国崛起的规律,凝聚了社会各界的共识,是继1996年我国实施《质量振兴纲要》之后,第二部从国家战略层面上颁布实施的全国性的质量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历史性的里程碑意义。《纲要》通篇贯穿“质量强国”这条主线,内容博大精深,涉猎广泛,极大地丰富了国家质量发展战略的内涵,是我国质量建设和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质量工作的行动指南。要在全县掀起学习和贯彻《纲要》的新高潮,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宣贯《纲要》,干部职工人人掌握《纲要》,质量工作骨干精通《纲要》,社会各界全面了解《纲要》。

(三)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改变单一依赖政府监管的工作模式,建立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层次分明、权责明确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积极性,调动一切有利于强化质量监督的力量,将政府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构建质量多元共治的新格局。

(四)紧扣质量安全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以“3.15”、“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发挥联动作用,深入开展联合宣传和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及时通报情况,实现多方互动,资源共享。集中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计量欺诈和服务业坑害消费者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五)狠抓品牌建设,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充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品牌引导激励机制,推动农产品生产加工、旅游特色产品生产加工、大型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走升级改造之路,不断提升品牌附加值和服务质量满意度,努力培育既有浓郁地方特色又富有现代气息的“全省知名、全国著名、全球驰名”品牌。

(六)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推动落实企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帮助企业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完善企业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程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围绕诚信建设,促进改革创新。建立质量信用奖惩机制,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戒质量失信行为。建立质量诚信评价与分类管理机制,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在重点领域率先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八)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完善旅游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拉客、欺客、宰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宽松有序、规范开放的旅游环境。通过提高素质、规范秩序、优化环境和综合运用各种监督管理手段,重点解决游客最不满意、行业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以交通、景区设施、综合配套设施、环境建设设施、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旅游设施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质量。

四、工作职责

(一)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责:一是负责《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县的实施意见》的组织落实、督促检查、综合考核、总结表彰及信息联络和统计等有关工作。二是负责完善县级产品监督抽查制度,加大县域内产品质量抽查力度。三是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技术机构建设;组织做好对中国名牌、省政府质量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推行质量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做好认证咨询服务工作;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推广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四是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要求做好工商企业开办登记工作。五是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查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管工作。六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标准化、计量、质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违法行为。七是负责宣传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法人代表及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

(二)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县公安局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县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和协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对触犯刑律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县委宣传部职责:负责舆论导向,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质量专题栏目,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更新,对社会反响强烈的质量问题及时曝光,并跟踪报道。及时公布我县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引导优质消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质量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事迹。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把提高产品质量的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采取切实措施,组织相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农林水利基本建设和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实施,确保质量强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职责:负责指导商贸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加快商品流通交易场所建设,加快市场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等不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县财政局及金融机构职责: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县的实施意见》,把加快建设质量强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金融机构要及时依法冻结被查出有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和其他质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加大县域企业金融扶持力度。

(七)县教育局职责:负责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考试、升学质量工作;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评估与提升;加强学校硬件设施设备采购、校舍建设质量监管,全县在校学生学习、生活用品的发放和质量监管,学生食堂和营养餐的卫生安全、食品质量的安全监管。指导学校开展质量教育,从小树立质量强国意识。

(八)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责:组织制定我县食品安全标准。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负责计划生育服务的管理和规划,学校食堂、住宿的公共卫生安全。

(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围绕“加快建设质量强县”发展目标,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全面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着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职责: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深入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及县公路局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维护全县公路建设秩序,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一般公路维修、养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十二)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及县烟草专卖局职责:负责全县种子、农药、化肥、农用机械等农用物资的质量监管工作,建设农用物资质量监管体系。负责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质量提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畜产品标准化生产、畜牧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等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农产品、畜产品、烟草质量,深入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农产品和烟草等违法行为。

(十三)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责:负责全县演艺团体、网吧、歌城、电影院、文化体育设施、全民健身、电玩城等娱乐场所的质量管理工作;查处娱乐场所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

(十四)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职责:加强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强化实施在线监测,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推进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负责护林防火、退耕还林、绿化造林建设工作。

(十五)县旅游发展局及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全县旅游和服务行业质量服务标准,规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加强执法检查。负责旅游产品质量提升监督管理工作。与劳动部门密切协作,以人为本,定期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基层旅游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对旅游定点宾馆饭店严格管理,切实保护游客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宾馆饭店、藏农家乐、乡村旅游行业的星级评定、管理工作。

(十六)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职责:负责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变动产生的资产移交、变更问题,资产损坏、报废的质量评审,指导国有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达到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资产增值的目的。

(十七)县粮食局职责:负责全县粮食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的总量平衡,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

(十八)县供销社职责:承担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责任;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管理,承担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十九)各乡镇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县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本乡镇质量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把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专题研究本乡镇的质量工作;在本辖区内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工作,引导农民按照标准化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增加农产品科技含量,提高附加值,达到增产增效,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农产品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构建质量强县工作机制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充分发挥“建设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进一步落实政府的质量安全总体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积极促进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及广大企业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县质量强县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努力营造构建质量强县工作机制的良好环境。把“扶优扶强”和“打假保名”紧密结合,为名优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好现有的名牌产品,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行为,重点整治对名牌产品和名优企业的假冒及商标侵权等违法活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名牌产品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大力整治企业经营环境,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四乱”行为,努力为广大企业营造一个稳定健康的发展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三)加大教育培训和宣传力度。政府相关部门重点帮助企业树立品牌理念、提高争创名牌产品的意识和标准化意识。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及广大员工的质量和标准化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名优企业,提高名牌产品的知名度,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四)强化政策引导,保障经费投入。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将加快构建质量强县工作机制纳入政府和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责任到位,经费保障,任务落实,取得实效。

(五)夯实质量强县工作机制人才基础。坚持以人为本,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稳定激活现有人才,大力培养后备人才。在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管理人才和懂得现代科技和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切实加强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专家型技术队伍,提升企业科技攻关能力。完善人才保障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大力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坚持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为主体、社会力量作补充的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