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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境整治实施工作意见

乡镇环境整治实施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为主题,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动手,群策群力,密切配合,有效根治镇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创造整洁、优美、靓丽、和谐的镇村环境,加快推进我镇新农村社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

二、整治范围

全镇82个行政村。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镇驻地

1、必须严格落实“门外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及时清除责任区内杂草、垃圾,人行道整平、绿化或铺设道板;严禁“乱贴挂、乱堆放、乱停靠、乱搭建、乱排倒”;对主要街道两侧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粉刷、整修或拆除;“门内”物品堆放整齐,地面、墙壁整洁,无杂物。

2、驻地主要街道逐步实现统一色调粉刷沿线墙体、统一标准铺装人行道彩色道板、统一栽植行道树、统一样式安装路灯、统一沿线新建建筑物格调、统一实行架空管线设施入地的“七统一”目标,打造亮丽、整洁、特色突出的驻地环境。

3、驻地主要街道两侧,统一标准设置广告牌匾,对设置不规范和破旧的灯箱、牌匾进行拆除清理,提升沿街建筑物外观效果;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和村庄主要街道要安装路灯,并搞好维护管理,严禁悬挂各种广告牌,提升美化亮化水平。

4、做好东外环、西外环、西二环路的路面卫生及垃圾处理。

(二)村庄

1、村庄规划建设整体有序,村内及道路两侧严禁乱搭乱建。

2、村服务大院整体干净卫生,各办公室布局合理,村内档案摆设整体有序。

3、村内道路两侧无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电线乱拉、禽畜乱跑“六乱”现象。

4、村庄娱乐、健身等公共活动场所,无乱晾乱晒、堆积杂物现象,保持设施良好,环境整洁。

5、村庄主要街道达到绿化、亮化、硬化、美化、净化的“五化”标准。

(三)道路及水源地

1、335省道、山海西路、南竹路、南王路、城下线、沈樵线两侧违章建设和乱搭乱建,发现一处,制止一处。彻底清理道路两侧的草堆、石堆、生活垃圾,规范经营站点,粉刷墙体。

2、集中整治335省道、山海西路、南竹路等重要交通干线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的环境卫生,大力清理“白色污染”,消除重要交通干线、镇驻地主次街道沿线村草堆、垃圾堆、粪堆等“脏乱差”现象,拆除沿线违章建筑,治理破损和裸露山体。

3、加大水库、马陵水库、主要河流等水源地控制区域的执法巡查管理力度,坚决禁止在库区周边违反规划乱搭乱建、滥占土地;加强石材加工区污染的监管治理。

4、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防止沿线农作物秸秆焚烧和其他烧荒行为,着力解决村镇卫生、道路交通和水体污染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环境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营造浓厚的环境整治氛围,增强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中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成立综合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迅速掀起整治活动热潮。

2、集中整理阶段。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重点、分阶段的开展环境整治集中活动,各村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至少打造一条“精品街”。

3、督查考核阶段。镇成立由部门、单位、村负责人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实地检查、打分,结果全镇通报,并列入年终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此次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城建办、规划站、国土所、工商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履行好职责。各包联领导负包联责任、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各行政村是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由村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确保上下联动,协调推进。

(二)广泛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目标、要求,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文明意识。

(三)强化督查。镇督查办要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对推行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