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实施意见

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引导推进有关产业有序对外转移,缓解土地瓶颈制约,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加快新兴产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下达2014年度全市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要求,2014年完成对常泗工业园的产业转移项目投资8亿元,完成对苏盐沿海合作开发园的产业转移项目投资5亿元。

三、工作措施

1.强化工作导向,形成社会共识。

充分认识产业对外转移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鼓励本地企业“走出去”的良好氛围。各板块要建立畅通的产业转移信息渠道,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排查分析,确立各自产业转移思路和行动方向,围绕重点,攻克难关。

2.强化转移重点,形成助推合力。

市发改、经信、安监、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立足我市产业实际,同心协力,齐抓共管,鼓励相关行业“走出去”,实施提高性转移。

3.强化政策激励,形成转移定向。

凡实施产业转移至常泗工业园区和苏盐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的,可按转移企业设备投资额实施补贴,具体标准为设备投资总额视同贷款,按一年期利率(当年平均基准利率)的60%,由市财政予以贴息,在“工业发展与技术创新基金”中列支,额度较大的,采取一事一议,具体参照我市工业技改贴息实施办法审核兑付。本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暂定三年,由市经信委、财政局具体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