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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平安整治意见

街道平安整治意见

各村、各社区:

为深化“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平安创建实效性,根据县委建设“平安”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全县“平安村”创建暨治安大防控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现对全面开展“平安村(社区)”创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平安”为主题,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强基层打基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拓展平安创建领域,深化平安创建内容,细化平安创建责任,从基层需要出发,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平安”建设取得实效。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两委班子成员为骨干的村级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组织网络,规范完善职责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队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硬件建设,规范平安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调处,重大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防控,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组织领导

街道建立“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四、创建内容

1、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达标活动,要求落实“八个一”,即每个村(社区)有一个工作计划、有一所村民学校、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个法律咨询站、有一个法律服务咨询日、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有一本登记簿、有一套法制宣传资料。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与村结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保障公民民主权利实现,推进基层依法管理和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进程。

2、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按照“五有四落实”(有牌子、有场所、有印章、有本子、有台帐;组织、制度、工作、报酬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提高调解效能。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每月一排查,季度大排查,敏感时期重点排查,健全维稳和信访工作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预警信息,矛盾纠纷化解在前,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村内,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治安防控工作。要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多模式操作,不断严密治安防控网络。以村民为主体,以党员为骨干,成立义务巡逻队、三护队伍等平安志愿者队伍,有条件的村要成立专职治安巡逻队,开展常年性的治安巡逻。要组织开展“三禁”(禁赌、禁毒、禁邪)工作,建立“三禁”工作信息员,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情报信息。广泛开展“无毒村”和“无邪村”创建活动,普及预防教育知识,加强帮教工作。

4、外来人口管理。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管理组织,规范有关工作制度,设立村外来人口登记站,落实外来人口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口的登记、发证和日常管理以及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工作,并督促房东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履行好职责和义务;依法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利,积极为外来人口及子女的学习、生活、就业提供帮助和便利。

5、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的帮教组织建设,了解掌握辖区内归正人员、问题青少年等帮教对象的情况,建立帮教对象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成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人员,积极帮助帮教对象解决学习、生活、就业等问题。通过帮教,切实预防和减少帮教对象违法犯罪的发生;认真做好矫正工作,以“人性化管理”帮助矫正对象转化。

6、保障救助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各类村服务站、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完善村服务保障机构,做到场地落实,队伍健全,服务到位;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制度;开展再就业服务,通过举办中介服务、家政服务实体等形式,积极安排失土、失业人员就业;落实扶贫济困工作,积极开展以鳏寡孤独、残疾人以及其他有特殊困难的群众为服务对象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弱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7、公共安全工作。开展交通、消防、饮用水、食品药品、卫生防疫、识假打假等安全防范工作,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加强消防工作,宣传消防知识,配备好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村内卫生保洁工作,积极开展村建立“放心店”活动。

8、平安宣传工作。发放平安建设手册、宣传资料,组织平安创建文艺宣传队;设置平安公益广告牌、宣传栏、警示牌、画廊,建立固定的平安创建宣传阵地,进一步提高平安创建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平安创建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考核奖惩

每年12月前,各村(社区)根据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另行下发)自查自评后,由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对平安村(社区)创建情况组织量化考评。“平安”创建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会同县公安局等有

关部门协同考评,经考评合格的村,由主管部门命名为“平安村(社区)”,并从中推荐参加县“平安示范村(社区)”的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平安村(社区)”建设是深化“平安”建设,夯实平安建设根基,提高平安建设实效的一项具体举措,上级有要求,现实有需要,群众有呼声。而且“平安村(社区)”建设涉及面广、包含内容多、工作要求高,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加强对平安创建的领导,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专人、依靠自己、借助外力,广泛发动群众,全面深入的组织好创建活动。

2、健全组织,规范制度。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两委班子成员为骨干的村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组织网络,成立“村平安创建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成员、治保委主任、调解委主任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站”,由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任站长,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下设必要的工作小组和明确治保调解员、治安协管员、信息员、安全员、宣传员等专兼职人员。建立和规范工作例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案件移送、信息报告、资料台帐等制度,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增强创建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3、因地制宜,创出特色。各村要根据总体部署,克服困难,落实必要保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高标准地建立起规范性的职责制度,高标准地落实好各项创建措施,高标准地开展好各项创建活动。同时,要结合各村的实际,发挥自身的优势,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丰富和发展“平安村(社区)”建设的内容,努力创出实效,创出特色。

4、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阅报栏、文化长廊等载体,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村(社区)”活动的意义,及时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先进人物和事迹,动员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平安村(社区)”活动中来,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