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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发展意见

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发展意见

编者按:本文从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社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和有关要求三方面对公益性岗位管理进行阐述。在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中应注意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范围;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要求和社区公益性岗位设置和分配。在社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中要注意的是人员管理的原则和申报程序。在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中要注意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严格管理。进步规范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的招录和日常管理,规范社区编制外用工管理。本文对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发展有参考意义。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的招录和日常管理,规范社区编制外用工管理,理顺用人关系,保障编制外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和谐社区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根据《*市区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

(一)社区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1、社区保安指小区门卫、小区巡逻、小区车辆管理、小区治安监控等维护社区安全的岗位。

2、社区保洁指维护小区道路、楼道、厕所、河道等清洁卫生的岗位。

3、社区保绿指维护社区绿化岗位。

4、助老助残是指为社区困难老人、特殊贡献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日常综合照料、生活服务的岗位。

(二)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要求

1、持有效期《*市就业援助证》,男50周岁及以上,女40周岁及以上至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2、持有效期《*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人员。

(三)社区公益性岗位设置和分配

社区公益性岗位设置实行“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定岗定人”的原则,岗位人数按目前社区规模、人口总量、绿化面积、门岗设置、楼道数、停车位、自行车库等实际情况从严控制,详见《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核定分配表》(附件1)。

1、岗位核定原则

(1)保安岗位按照门岗数、辖区实有人口数、停车位数、自行车库数进行配置:门岗人员按24小时门岗人数配置4人、12-16小时门岗配备按照2个门岗配置5人的原则核定;巡逻人员人数按照社区实有人口每1000人配置1人核定;*中队人员由社区保安抽调组成,每社区分配2至3个名额(社区人口5000人以下2人,5000人以上3人);小区内汽车停车收费、自行车库管理纳入保安岗位职责,其中汽车停车收费人员按照每100个停车位配置1人核定,小区自行车库管理人员按每库配置1人核定。

(2)保洁岗位按每40个楼道配置1人。

(3)保绿岗位每社区配置1至2人。

(4)助老助残岗位每社区配置1至2人。

(5)考虑到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年休假,按照上述原则核定后每24人增配1人。

2、岗位申报程序

各社区在“三不突破”即总量不突破,分类岗位量不突破,经费支出不突破的前提下可以申报新增公益性岗位。

(1)因人员退休自然补员或新增岗位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计划,填报“*街道新增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招录。

(2)保安岗位先由综治科(*巡防大队)负责审核,报街道综治分管领导审批;保洁、保绿、助老助残岗位由劳动保障站会同城管科负责审核,报街道民政分管领导审批。录用手续统一由劳动保障站办理。

(3)目前实行保洁市场化运作的社区一律不再受理新增保洁、保绿岗位。原纳入保洁市场化运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其30%的相关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其它费用由社区与用工单位自行协商。

(4)目前小区自行车库实行外包的一律不再受理新增保安(管理自行车库)岗位。来源于:

二、社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

(一)原则

各社区原则上不得随意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社区经费允许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进行招用。

(二)申报程序

社区招用临时工作人员时需实行报批制,事先须填报“*街道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经民政科、经管科审核后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街道民政科负责将社区招用临时人员情况及时提供街道经管科财务,作为人员费用开支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员的规范管理工作,街道成立社区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干海和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民政科,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谈*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

(二)明确责任

1、民政科职责:要严把社区临时聘用人员的进口关,畅通出口。劳动保障站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建立日常实地检查制度,定期对社区公益岗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综治科(*巡防大队)职责:考虑到保安工作的特殊性,街道委托*巡防大队负责社区保安的日常管理。要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人员进出的审核及调配。对外统一公开招聘保安时需提前一个月向劳动保障站报招聘计划,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在保安岗位核定总量计划外招聘时,需经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组织实施。

3、城管科职责:要加强对社区保洁、保绿工作的业务指导,根据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合理编制各社区保洁、保绿岗位所需计划数。

4、经管科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公益性岗位及临时聘用人员经费支出的监督指导,建立人员调配造成的经费差额划转制。经费划转工作原则上每年12月份进行,由各社区书面汇总本年度社区人员调配情况上报街道经管科,经财务审核后进行经费划转,并将划转情况及时反馈各社区。

5、各社区职责:要严格控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总量,重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规范管理,避免混岗现象发生,同时必须设置专门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责任公示栏,并将姓名、照片、岗位名称上墙公布。

(三)严格管理

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全街道统筹调配。保安岗位人员由综治科和*巡防大队负责调配;其它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站负责调配,并将调配情况及时反馈社区。力争至20*年底,全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逐步做到“定岗、定人”,公益性岗位超员的社区调整到核定分配数。各社区聘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对未履行程序擅自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和临时人员而造成事实用工关系的或弄虚作假、虚报社区公益性岗位套取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将追究社区主要领导责任,涉及经济问题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