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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意见

企业安全管理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法律赋予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主体合法、物质保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章立制、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十个方面”的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使企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提高,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体”。

二、指导思想

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深化我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督促企业明职责、守规矩、反违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推动各乡镇政府及部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一岗双责”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

三、活动内容

根据*实际,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要是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化、指标化、明晰化,通过开展企业自查自纠、级别评定、推进标准化建设等载体,使企业岗位作业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生产环境优良化,以切实提高其本质安全水平。

1、规范企业责任考核。根据上级要求,将现行的责任书扩充为责任落实工作手册。手册内容分两部分:一是安全生产工作量化指标及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细化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量化指标,由企业对照自查,并将查纠情况记录在册;二是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记录表:企业将一定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册,作为主管部门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其中高危行业企业记录周期为一周,其他一般行业企业记录周期为一月。为确保企业按照量化指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责任落实的考核实行企业自查自纠、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的工作方式。根据行业特点,工作手册分为: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七种。

各乡镇和各部门根据本方案第四款“职责分工”内容,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将工作手册发放到各相关企业,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填写工作手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实施企业级别评定。在总结前两年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对全县企业全面进行级别评定,根据不同级别实施分类管理。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量化考评,各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县推行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实行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办法》的原则规定,结合近两年的实施实践,对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具操作性。级别评定标准可采用“千分制”,分“共性部分”和“行业特殊要求”两部分组成。“共性部分”为企业在主体合法、物质保障、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章立制、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十个方面”的责任内容,占70%分值,“行业特殊要求”为不同行业的特别责任内容,占30%分值。评定标准由市安委办和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制定。

根据对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定的情况,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A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落实到位,评定分值达到900分以上;B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基本落实到位,评定分值在700分以上900分以下;C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落实不到位,评定分值在700分以下;D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级别评定工作,原则上采取“企业自查自评,乡镇政府初审分类,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的程序进行:

1、自查自评:企业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后,报乡镇政府;

2、初审分类:乡镇政府对企业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审查,纠正企业自查自评不实之处,提出定级意见,按不同行业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

3、复核确认: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乡镇政府上报的企业级别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行业界限不清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乡镇政府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报县政府安委办(行业界限不清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由乡镇政府报送确认结果)。

县所属企业自查自评后,也可直接报行业主管部门复核确认。

级别评定工作要求覆盖辖区内所有企业,不能局限于规模企业。已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的企业级别评定工作程序可适当简化,可对其标准化等级和考评分值进行复核后直接予以定级。

对企业按评定结果进行分类管理,A、B级企业以自我管理为主,监督管理为辅,抓巩固和提升;C级企业实行重点监管,督促其期限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D级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顿,限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依法提请关闭。

企业安全生产级别实行动态管理,在第一次分类的基础上,以后每年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新评定。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安全检查或对企业进行安全责任考核时,或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决定是否调整其级别,须调整的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和确认。

安全生产级别是企业诚信的重要内容,要及时将企业的安全级别评定情况分别向金融、发改、人力社保、科技、工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融资信用等级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伤保险费交纳、项目扶持以及劳模评选、评先树优等方面的依据。

3、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持续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工作,也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础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域,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式,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切实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注重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一是建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宣传机制。在全社会营造“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舆论氛围,促进企业自觉依法守法,促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帮助大众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知识;通过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他们遵章守纪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培育,引导企业建立诚信机制、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通过开展一系列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创造各具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基层为主,以企业为主,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的原则,注重宣传教育活动的连续性、持久性和实效性,有声有色地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力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是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正确掌握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危险、危害因素,积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已经接受经过厂(矿)、车间(工段)、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真正做到安全教育不漏员。各乡镇可实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一表一卡”制度,即员工经培训后由企业填写《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个人记录表》存档,同时给被培训者发“三级安全教育卡”,作为员工接受“三级教育”的凭证。

参照上级的做法,各乡镇要推行“乡镇长上安全生产第一课”的做法:年初,召集辖区企业法定代表人,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授课,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倡导政府首长亲自授课,企业法定代表人首先接受教育。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培训,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达100%。

4、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广泛开展“员工查身边隐患”活动,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二是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公布一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三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尤其是农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化、消防、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5、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准则,推行安全标准化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扩大安全标准化实施覆盖面,2010年,矿山、烟花爆竹批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建筑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参与率要达到100%,达标50%;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轻工、电力等规模以上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规模以下企业安全规范化活动参与率不低于60%。各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推进措施,提高企业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6、加强监管监察执法。把是否全面认真落实《*县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作为全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的重心和方向。

坚持“以查助管,以查促管”,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检查。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认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重点加强对工贸企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行业以及其他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责任落实、建章立制、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坚持“以执法为抓手,以查处为手段”,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突出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存储、非法经营;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或逾期不改正;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不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谎报、瞒报事故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重点打击。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不落实主体责任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严肃查处。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坚持“两集中,两到位”,优化审批服务,规范行政许可。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项目设计、论证、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

坚持“挂牌警示,定期巡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继续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一点一牌,一点一巡,落实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和专人管理制度。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和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要求,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工作部署,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各项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青政发〔20*〕73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县安监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粮食储存、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经贸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外资、外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类学校和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科技局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检查、督促各类科研院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公安局协助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使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国土资源局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以及非法矿山的巡查、取缔关闭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交通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水上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城市公交、公路建设和养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水利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单位、水电企业、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河道采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砂石料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河道采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农业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农机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林业企业和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单位等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体育中心负责指导、检查、督促体育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国资办负责指导、检查、督促直接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环保局协助相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涉及环境保护和辐射环境安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气象局协助相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涉及防雷防静电设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导、检查、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相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涉及食品药品、医疗机械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旅游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星级宾馆、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点)等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供销社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供电局负责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交警大队协助交通部门指导、检查、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消防大队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密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本地工业商贸和无主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无需前置审批且法律、法规规定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取缔工作;

其他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促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顺利开展。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3月)。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活动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研究制定推进工作方案,通过举办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培训班等方式,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2、全面铺开阶段(4月至11月)。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级别评定工作,自查自评,初审分类,复核确认;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各企业要于每月月底向所属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各乡镇和部门汇总后上报至县安委会办公室。

3、评估提高阶段(12月)。各乡镇和县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检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督促企业进一步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周密部署。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需要企业主体的自觉参与,防范事故、避免损失应当成为企业求生存的首选,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各种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动员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企业人员的思想认识和自我参与意识,克服监管人员的厌倦思想和应付情绪,对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周密部署,明确活动目标和任务,落实活动责任和工作要求,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以明确责任为前置,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评定级别为手段,以治理隐患为重点,以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强化监管为动力,以加强执法为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活动目的意义和关键环节,结合当地和各自行业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设置有效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的对象是所有行业领域,各乡镇各部门既要全面部署、全面开展,不留死角,又要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交通运输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点落实。

(四)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活动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企业具体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县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青政发〔20*〕73号)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形成声势,共同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领导,注重督查。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后几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确定承办处室,明确专人负责。从2010年起,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情况将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对因组织领导不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事故多发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具体活动中,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管用办法,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活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