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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农村水利建设意见

市域农村水利建设意见

主要任务

1.以重点县建设为引导,大力实施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加快农村田间工程配套,提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2.加强农村圩区治理,提高农村防洪保安能力。大力推进农村泵站改造,确保“挡得住、灌得上、排提出、降得下、能调控”。根据圩堤达标建设规划,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因地制宜的原则,启动实施农村千亩以上圩圩堤达标建设,结合开发建设、区域调整、水系调整等情况进行合理的联圩并圩,掀起新一轮圩堤达标建设的热潮,着力构建较为完善的农村防洪保安体系,稳步提升农村防灾减灾能力。3.实施农村河道(河塘)疏浚整治,改善农村水环境。建立完善农村河道轮浚工作机制,从沟通农村水系、提高引排能力、改善河塘水质的目标出发,对规划中的河道(河塘)进行疏浚整治,并确保完成。强化长效管护,加快扩面增效,在现有工作基础上,2013年度要扩大管护纵深范围,提高管护标准,增加管护补助投入,扩大管护成效影响。4.推进其他农水工作。一是加大丘陵山区水源工程建设力度,继续实施2—5万方塘坝达标建设,推进标准塘坝建设,加强丘陵山区小塘坝改造。二是加快农村水利规划,做好农村水利建设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规划的编制上报。三是加快探索并推进农村小型泵站长效管护。

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镇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确保人员、时间、精力、资金、项目、机械全面落实。要强化督查考核,围绕年度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将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好坏纳入到对各级干部的考核内容之中,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定项目、定工程量、定标准质量、定完成时限、定责任人、定考核评比奖惩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督促,确保水利建设按时序推进。(二)严格项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要按照省、市有关项目管理要求,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五制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小农水重点县、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项目要实行群众义务监督员制度,在项目实施地树立告示牌,将工程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内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科学组织施工,加大建设投入。要结合实际情,科学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市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农村水利的投入,各镇要担负起公益性水利工程投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保证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所有水利建设项目要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付款,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实施镇镇级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工程顺利建设。(四)广泛宣传发动,掀起建设高潮。要层层宣传发动,把2013年度农村水利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等落实到村、到组、到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加快施工进度,迅速掀起冬春水利建设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