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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文化体育实施意见

农村文化体育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根据省、市、县有关文化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2013年辖区文化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文化体育阵地建设

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村文化室、图书室、活动室阵地建设,加强农村文化体育阵地建设管理,保证文体活动队员有健身、娱乐阵地,完善设施,方便村民读书、阅报、建设、文艺活动的文化室。今年计划建成多功能村级文化活动室8个,其中创示范村2个,创农家书屋示范村5个。

同时还将积极向市、县争取项目,加快农民健身体育场地建设,年内力争建成标准体育场地2—3个村。

二、加强农村文化体育活动队伍建设

有文体队伍的村要加强文体活动队伍的领导和管理,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用于购买表演服装、道具、音响等设施设备,没有活动队的村要及时把队伍建设起来,镇上将统一培训业务骨干,提高文体活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水平。每个村要建一个“文化大院”或“特色文化之家”,推广文化大院的培育工作。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深入贯彻《体育法》,实施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大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组织开展“送科技、送文化、送体育”三下乡活动,引导农村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科学种田,增强农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推动体育工作健康发展。今年6月,各村要抓好亿万农民健身周活动的开展和宣传。

按照文化活动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坚持业余志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农闲、重大节假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结合元旦、春节、三八、五一、七一、教师节、重阳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以节日活动、校园活动、企业活动和农村文体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农村体育骨干和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伍的作用。以抓好一年一度的“春耕杯”、“丰收杯”和“春节文艺汇演”三大主题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举办农民文化艺术节、民俗文化节、社区、企业文化节,开展丰富多彩的阵地文体活动和节日体育活动。

四、加强农家书屋的管理

自2007年以来,全镇各村都已陆续建起农家书屋,目前图书价值已达100万余元。各村要切实加强农家书屋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增添措施,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给农民群众提供学习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改变自身命运的文化平台。各村阅览室要保证每周有5天以上的开放时间,方便群众借阅。

五、加强文物的管理

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坚持文物保护“十六字”方针,认真搞好文物“四有”和“五纳入”常规管理工作。

有文物的村要建立文物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加强文物的管理,落实责任人和责任措施,签订责任书,确保文物不流失。对私探乱掘古墓葬,损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要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对出土或追缴的文物要立即上报镇文化中心。对尚未公布的各村文物点,没有经过县、镇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损坏。各村要充分利用村党员会议、村广播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六、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和农村电影免费放映的管理

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的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指导。配合县文广局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和大榆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地对文化市场网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和整治,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