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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促进三农保险的意见

县政促进三农保险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加快发展“三农”保险服务业,构建全县“三农”保险保障体系,有效提升“三农”保险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和维护“三农”利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覆盖全面、管理清晰、运行规范、服务到位的“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基层服务网点,切实解决乡村“三农”保险营业服务网点少、人员不足等问题,全面提高“三农”保险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三农”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强化服务,巩固和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成果。

2、健全服务机构,延伸服务层面,扩大服务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已由试点转为常规性工作,为适应新形势要求,我县农业保险工作需进一步深化和推进,以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切入点,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险种,更好地服务“三农”。

(二)健全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两级“三农”保险服务体系,人保财险支公司在乡镇(街道)设立12家“三农”保险服务站,服务站挂靠并服务于原乡镇(街道)农业保险办公室;在全县行政村设立962家“三农”保险服务点;月上旬完成“三农”保险服务站、“三农”保险服务点的人员招聘和营运场所建设,门牌、制度上墙,月底开展业务工作,实现保险服务向乡村延伸,更好地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提供“面对面”和“零距离”优质保险服务。

(三)拓展保险范围。以现有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切入点,以“三农”服务站为平台,根据我县农村保险实际情况,推出一系列便民新险种和新服务。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条款费率和部门协调推动机制,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推荐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风险保障型产品,开办村(居)干部综合险、农房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业务,探索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保险,积极开展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业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保险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农”保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为乡镇(街道)、村保险服务网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

(二)加大投入力度。人保财险支公司要加大对“三农”保险特别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入力度,按期完成乡镇(街道)服务站建设任务,积极开展“三农”保险特别是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确保“三农”保险服务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户宣传“三农”保险发展的目的和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三农”保险发展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调查、回访等多种形式了解农户对保险服务工作的意见,解决好“三农”保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