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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有关强化邮政服务三农的意见

市政有关强化邮政服务三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上关于做好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政办发〔〕8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邮政系统在服务“三农”工作中的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农业基础,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国家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所限,我市农业基础条件仍显薄弱,农民抵抗风险能力较弱,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由于中间环节多、经营主体多、经营渠道鱼龙混杂,农资销售中坑害农民现象时有发生,农资价格上涨,农民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农民整体状况仍然较为贫困,农村文化服务领域更是弱项,县城以下几乎没有新华书店,农民购书、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供应不畅。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民增收难度,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亟需在农村建立一个统一的、具备较高社会资源整合能力和品牌效应的物流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我市邮政系统是全国邮政系统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拥有农村局所88个,村级服务点700个,长年工作在农村的员工325人,服务农村邮政通信的车辆40多台,农村投递线路1.4万单程公里,直通每一个乡镇村组,邮政计算机网通联全国,服务千家万户,有贴近农村、方便农民的行业特点和优势。近年来,我市邮政系统立足自身实际和业务特色,充分发挥邮政网络、资源优势,开办了邮政储蓄、电子汇款、特快送款、快递包裹、代收电话费、代办保险、劳务输出、速递火车票、速递月饼等多种适应广大农民需求的业务,并新开办农资配送业务,为农民配送各种农药、化肥、洗涤用品等,同时积极筹集资金,不断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建设,改善农村邮政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多样化的需求,在服务“三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是一条直接为“三农”工作服务的重要渠道。

邮政部门要继续加大营业网点建设,深入开展农资配送和针对农村的便民服务,拓宽农民生产生活资料的流通渠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方便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具体要从以下几方面搞好工作:

(一)加强农村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村级“三农”服务点是农村邮政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是城乡联系的纽带,也是邮政服务“三农”的桥头堡和组织保证。邮政部门要在现有网点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群众需求,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成村级“三农”服务网点2700个,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逐步形成以县邮政局为配送中心、支局所为骨干、乡村代办点为末梢的邮政服务“三农”平台。邮政部门要加强对服务点的组织规划、业务指导和服务管理,不断增加经营品种,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满足农民群众需求,将邮政建成联系城乡、沟通市场的中转站。

(二)积极开展农资配送和农业科普服务。邮政拥有现成的物流服务网络、快捷的信息处理系统和资金结算系统,有扎根农村、深入群众的邮政服务队伍,得到农民群众的真心喜爱和普遍信任。各级邮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民配送各种生产生活资料,并以村级服务点为中心,大力开展农资新产品和农业新科技的推广普及,使邮政成为农民尽快掌握农业生产新知识、新技术的传送带。

(三)利用图书报刊发行渠道,为农村文化服务。邮政部门要在农村地区的报刊发行、免费教材配送、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传播劳务信息、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改善农村文化生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党和政府在农村文化工作的联络员。

(四)利用邮政服务网点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各级邮政部门要努力适应农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业务经营结构,大力开办以代办代收为主的劳务输出、代收电话费、代售电话缴费卡充值卡、代办保险、工资、代售火车票、代收电费、代收烟草款等各类代办业务,更好地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当好各部门在支农工作上的人。

二、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推进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

搞好服务“三农”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当前农村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将农村邮政服务纳入解决“三农”问题的总体部署,大力支持邮政部门在农村开展农资连锁配送、邮政金融服务、服务劳务经济和报刊图书下乡四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切实推进邮政系统服务“三农”工作。

(一)加快农村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区)、乡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将邮政局所建设纳入城镇建设和改造整体规划,支持邮政部门在中心城镇开办服务机构,并对邮政局所建设的选址、用地等提供便利,为邮政局所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维护好、保障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通信用邮权利和邮政企业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省邮政条例》有关规定,对城区改造中确需拆迁的邮政局所,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与邮政部门进行协商,按照不少于原有面积、邮政服务网点设置标准的原则无偿提供另建所需的适宜地段,并根据重建所需的实际投入给予足够的经济补偿,确保邮政服务条件和网点健全。乡镇人民政府应指导、帮助行政村设立和完善信报邮件接转点,有条件的村镇、社区,应结合乡村、社区建设,设立村民书报阅览室和阅报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通信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支持邮政部门开展农资配送和农业科普服务工作。为了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规范农资市场流通秩序,各级人民政府和工商、税务、农资管理、农技推广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邮政部门开展农资配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要依法给予邮政企业从事农资产品配送服务的经营资质,并给予税费减免和其他政策支持,积极支持邮政部门做好服务“三农”工作。

(三)建立党报党刊订阅的专项基金,解决农村报刊订阅难问题。为了保证党报党刊的发行,切实减轻农村基层组织负担,建议对农村党报党刊发行实行集订分送,即由市、县财政为各级乡镇和农村基层组织集中订阅党报党刊,市级扶贫单位出资给扶贫对口单位赠订报刊,以此建立党报党刊订阅的专项基金,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四)积极支持邮政搞好服务“三农”工作。我市邮政由于多年来普遍服务任务重,运行资金十分紧张,投入相对不足,历史欠帐较多,我市邮政特别是农村邮政发展困难,已经影响到农村邮政局所的正常运转,影响到农村邮政通信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改善,同时也制约着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深入全面开展。各级人民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邮政的发展,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在业务发展上予以帮助,共同支持邮政部门搞好服务“三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