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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发展棉花生产意见

稳定发展棉花生产意见

棉花是我区农业生产的一大支柱产业,为我区农民增收、财政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棉花产业既迎来挑战,也充满机遇,做好今年的棉花生产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了继续稳定发展我区棉花生产这个支柱产业,结合全区实际,现就我区年棉花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棉农增收为目标,以先进科技为手段,以实施棉副产品深度综合开发为方向,稳定面积,优化布局,推广良种,降低成本,提高品质,增加效益,不断推动我区棉花生产向前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年继续稳定发展棉花种植面积15万亩。

2、亩产皮棉90公斤,总产13500吨,收购7500吨。

三、主要措施

(一)坚定发展棉花生产的信心和决心

当前,发展棉花生产尽管受到国内外不利因素的影响,但仍有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国际棉花市场已逐步走出低谷,棉花交易日趋活跃,棉产品价格呈回升趋势;二是我国已成为世贸组织成员,纺织品出口配额限制减少1/3;三是我区农民具有植棉传统和丰富的栽培经验;四是有比较完善的棉花产业化体系。因此,各级领导特别是植棉乡镇的领导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对待棉花产业。要从市场经济角度分析棉花走势,广泛深入基层做好棉农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棉农用市场经济办法解决目前棉花生产存在的问题,变困难为压力,变压力为动力。要紧紧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我区现有科技推广网络和优质棉基地等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区棉麻集团公司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积极探索科技兴棉新路子,提高植棉效益,调动棉农生产积极性,坚定发展棉花生产的信心和决心,稳住棉花支柱产业。

(二)继续稳定我区棉花种植面积

稳定发展我区棉花生产,必须从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入手,做到“四稳定、四调减”。即:稳定集中连片面积,调减分散种植面积;稳定旱涝保收面积,调减易涝易旱面积;稳定高产高效面积,调减低产低效面积;稳定间作套种效益高的面积,调减病虫害严重的面积。要抓好耕地面积布局调整,继续把棉花面积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村委为单位,对所属耕地进行区域布局调整,划分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区,重点产棉乡镇还需划分棉花生产区,实行分区种植,集中生产,发挥规模效益。家有责任田的乡镇干部、共产党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教师要起带头示范作用,积极种植棉花,并带动3-5户亲朋好友落实好植棉面积;对外出打工经商家有责任田的,要搞好土地流转,落实转接对象,进行造册登记,培植种棉大户。同时,积极鼓励植棉经验丰富的“土专家”、“土秀才”及科技种棉示范户承包、租赁棉田,实行大规模的集中连片种植。对已搞了园田化规划改造的棉田,继续引导农民种植棉花,力争全区植棉面积保持稳定。

(三)推广高新实用技术和棉地间作套种模式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棉花高产高效新技术,是稳定我区棉花生产的首要任务。一要积极推广高产优质脱绒包衣湘杂棉2号二代良种,每亩1市斤;二要引进中棉所29号和其它高产、优质、抗病虫新品种抗虫棉试验示范种植,继续扩大32B抗虫棉种植面积;三要实行自我制种、自我繁育、加快培育本地杂交抗虫棉新品种;四要普及高产低成本高效益模式化栽培技术,推广双膜育苗、地膜覆盖移栽、合理密植、科学配方施肥、全程化控、病虫综合防治等一系列新技术;五要切实抓好棉地间作套种。要按照市场需要,多品种、多茬数,因地制宜,搞好布局。要求全区棉地套种面积不少于18万亩次,亩均套种收入200元以上。

(四)积极发展棉花产业化经营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棉花市场政策,继续完善以区棉麻集团公司为龙头的产业化经营体系,积极探索棉花产业化经营新模式,建立公司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共同体,发展、培育新的经营组织形式,鼓励异地建立棉花生产基地,收购异地棉花,以保住“龙头”企业,巩固棉花支柱产业。区棉麻集团公司要将年全区种植的棉花做到有多少收购多少,保证把棉农生产的棉花全部收购上来。同时,要确保棉价不低于当时国家出台的收购指导价。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要大力提高棉花加工质量,重视棉副产品的深度综合开发利用特别是棉籽“三相萃取”深加工生产项目,延长棉花产业链,达到增产、增值、增效的目的。

(五)强化对棉花生产的领导和服务

1、切实加强对棉花生产的领导。继续巩固健全区棉花生产领导小组机构。区六套班子的挂点领导要抓好挂点乡镇的棉花生产,切实加强棉花生产和收购全过程的服务工作。各植棉乡镇要有专门领导抓棉花生产。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紧密配合,深入一线,抓好棉花生产指导和服务工作。

2、切实抓好示范基地建设。各植棉乡镇的主要领导、分管棉花生产的领导和农技站负责人,要分别抓好一个集中连片300亩的高产高效棉花生产基地;各植棉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要分别抓好一个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田,尤其要抓好棉地套种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3、继续实行棉花生产鼓励政策。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年12月31日以前,在区下达的收购指导计划内,每交售1担皮棉,由收购单位付给组织费2元,超过部分,适当增加;对全年棉花收购入库好的、产量高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以及售棉2000斤以上的种植大户给予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