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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粮食生产工作意见

做好粮食生产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全区粮食生产,切实做好今年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6.77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4.88万吨以上,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完善政策,稳定面积,抓住重点,主攻单产,防灾减灾,增产增效,力争粮食生产连续六年超历史。

二、工作目标

粮食播种面积86.77万亩,总产确保34.88万吨。其中水稻面积79.74万亩,总产33.70万吨。各乡镇(办)具体生产目标数见(附件)。

三、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对粮食生产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研究部署粮食生产的各项工作,真正把粮食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领导干部的粮食生产联系点(示范点)制度,加强粮食生产实践指导,及时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具体问题。制定粮食工作计划,设立目标责任制,细化各项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并纳入各乡镇(办)的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照职责,找差距,挖潜力,千方百计确保今年粮食稳产目标的实现。

2.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一是完善补贴操作办法。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争取参照年早稻的做法,将中稻和晚稻的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按中晚稻的实际种植面积发放,不再按计税耕地面积发放。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加强协调沟通,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二是认真做好水稻面积核实工作,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操作程序,加强面积审核,为粮食补贴政策的落实提供准确的面积依据。三是继续搞好种粮大户的补贴工作,提高和保护种粮大户积极性,培育壮大种粮大户队伍,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粮食补贴政策落实不走样,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五是加大粮食政策的宣传力度。这几年惠农政策总方向没变,但具体内容、方式、渠道、范围、标准都有较大变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全面了解目前惠农政策的全貌。

3.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一是扩大示范片。全区13个高产创建示范乡镇要按照上级农业部门的要求,做好年粮食高产创建工作。二是做到点面结合,不仅要求每个示范片都建有百亩核心示范区,更重要的是要求每个示范片按照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的“五统一”要求,抓好水稻“一增四推”等技术的推广普及。三是创新管理方式。继续细化明确责任区、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开展现场观摩、搞好测产验收,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督导和宣传引导,并切实强化绩效考核,对示范片除了考核单产,还要将其他相关技术环节的指标细化,一并考核,努力在全区营造高产创建“学、比、赶、超”竞赛的浓厚氛围。

4.持续加强重大实用技术推广力度。一是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步伐。重点推广一批高产优质抗病的优良品种,实现品种更新更换率20%;着重抓好以双季抛秧为重点的轻简高效栽培和以精确定量栽培为重点的综合配套高产栽培技术推广,力争抛秧面积达到25万亩,综合配套高产栽培技术应用面积30万亩。二是加强病虫害防控,加强病虫监测,推进专业防治,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确保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病虫为害处置在95%以上,将病虫为害损失控制在3%内。三是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力度,扩大实施规模,强化示范带动,力争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所有耕地,使肥料利用率提高到38%以上。全面恢复发展绿肥生产,力争使绿肥种植面积恢复到8万亩。继续推广秸秆还田技术,使秸秆还田率达到85%以上。四是大力推进粮食生产作业机械化进程,机耕、机插、机收水平分别达到75%、5%、60%,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5%。

5.全力抓好粮食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一是区里要按照中央的统一安排,做好标准粮田建设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二是认真实施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产业项目,做好优粮工程项目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项目的衔接。三是抓好项目管理。彻底改变项目“重编制、轻实施,重争取、轻管理”的不正确做法,把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使项目真正发挥作用,形成实在的生产力。

6.大力提升粮食产业化水平。一是扶强扶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积极落实和督查产业化扶持资金的落实情况,重点帮助区级以上粮食龙头企业保位置、扩产能、增效益、带增收。二是加快培育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农民组建、完善、提高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放在统一品牌、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力争明年建立和完善2-3家农民粮食专业合作社。三是鼓励发展种粮大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三个不得”的要求,通过市场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种粮大户的发展,突破口放在鼓励季节性流转上。

7.扎实做好农情调度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正常的农情、灾情调度和分析、汇总工作,尽力作到及时、全面、准确。二是加大农情基点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定点观测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信息采集制度,建立农情信息固定采集点,同时开展实地调查,建立面上调度、定点观测与抽样调查相结合机制,从源头上提高农情信息的可靠性。三是系统调度与部门会商相结合。继续保持与统计、气象等部门的良好工作关系,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对播种面积、苗情长势、灾害影响、产量预测等重要农情信息进行实地评估和会商研究,增强农情信息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四是常规调度与应急调度相结合。根据各级领导的临时要求,不定期开展农资价格、农产品供应、政策实施、突发事件和焦点(热点)问题等应急调度,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五是防灾减灾与信息服务相结合。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灾情,不漏报、瞒报、乱报,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督查。

8.突出抓实农资市场调控与监管。一是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法履行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的职责,把好农资源头关、市场准入关和产品质量关,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资市场和产品质量的监管。坚决维护执法主体的执法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坚决杜绝重复执法,坑害农民的现象发生。二是要做好农资产品的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工作,认真组织好粮食生产物资供应,引导农民合理增加农资投入。三是要加大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重点加强杂交种子、肥料、农药、秧盘等主要农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四是要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行为,维护农机销售市场秩序,扩大农机作业市场规模,推动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