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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意见

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意见

我乡继年度被评为省级环境优美乡后,今年又成功申报部级环境优美乡镇,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湖生态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切实做好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工作,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结合本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湖生态经济区的战略部署,根据《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朝着建设生态农村的目标奋进,近期具体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清洁工程工作会议精神,以“清洁卫生、无害处理、简便实用、群众欢迎”为工作要求,做到全乡垃圾不裸露、不入河、不污染,努力形成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环保所、新村办联合办公,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村级主要领导为负责人,市、县驻乡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加强宣传教育,逐级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意义,增强村民居民环卫意识,激发他们净化洁化美化家园的热情。

三、具体措施:

(一)保洁员配备。全乡公路河流沿线自然村庄实行保洁员配备全面覆盖,除县清洁办下达的指标外,乡政府利用环保经费全面配齐,工资视工作量定额,人员配备由村级落实,与乡职能部门签订保洁协议,一年一订,乡村共同监督管理,进行工作考核,保证其工作职责到位。

(二)农户“门前三包”制度。每个自然村要召开一闪专题农户会议,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和住宅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工作,保证垃圾不裸露、不入河、不污染,及时放入垃圾桶由保洁员定时定点收集。

四、经费管理办法

上级下达的环保经费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乡环保所帐户),项目实施由村级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书面向乡政府申报,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估、论证、设计和预、决算,实报实销,充分发挥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