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新农村生育文明实施意见

新农村生育文明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市县贯彻中央决定《实施意见》、省市人口计生委和农办《关于加强新农村生育文化建设促进生育文明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新农村生育文化建设促进生育文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在农村中大力传播新型生育文化,积极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的生育文化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需求,增强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

加强农村生育文化建设目标是:促进农村的生育文明,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思想基础和社会环境;促进农村的乡风文明,提高农村人口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主要任务是:通过传播人口理论、国情国策、法律政策、男女平等、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思想和认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通过加大对生育文化阵地、设施环境、机构队伍、工作机制等建设的投入,为传播弘扬生育文化创造物质条件。

三、主要内容

1、整合资源,开展“一校三室”生育文化阵地建设。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规划用三年时间,在全县80%行政村完成“一校三室”生育文化阵地建设。去年底前有30%的村行政达标,今年底前60%的行政村达标,明年底前80%的行政村达标。在生育文化阵地建设中,要遵循“因地制宜、一室多用”的原则。一是单独或与村其他活动场所相兼用设立人口学校,配置桌椅、电视、VCD等宣教设施,并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等活动。二是可单独或与村卫生室联合设置计生服务室,配备相应的孕检、避孕药具柜等设施设备,相关科普知识上墙,服务人员提供宣传咨询服务。三是在村阅览室设立人口计生图书角(柜),2000人口以下村需购置有关人口计生内容图书100种200册以上、报刊杂志3种以上、音像制品15种以上,2000人口以上村需购置有关人口计生内容图书150种300册以上、报刊杂志4种以上、音像制品30种以上,供村民借用、阅读。四是在村计生服务员办公室内,应存放相关宣传品,形成较浓的宣传氛围。

2、抓住关键,重点关注农村生育文化建设三个群体。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在继续把户籍地已婚育龄人群作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重点的同时,还必须重点关注以下三个群体:一是广大青少年尤其婚前农村青年。要通过开展婚前服务项目等适宜形式,向他们及时提供宣传和避孕服务,以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二是农村企业中的育龄人群。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农村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集聚大量的育龄人口。应通过企业、计生协会等组织形式和载体,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育龄人群的宣传咨询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服务,实现既推进企业生育建设、又促进企业生产的目的。三是流动人口中的育龄人群。流动人口具有年龄结构轻、社会地位不高、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问题多的特点,必须按其需要提供宣传和避孕服务,维护其获得计划生育知识信息的基本权利。

3、因地制宜,优化农村生育文化宣传环境。在农村进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环境整治中,要不失时机地优化、美化人口计生环境宣传,具体可采用以下形式:一是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可结合村(居)民公园建造,建设生育文化园区和园地,设置有关生育文化标志、长廊、实物等景观。二是在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设置人口计生宣传窗(栏),张贴人口计生墙报,做到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在村口路边等合适场所,布置数量合适、亮丽醒目的公益广告或墙头标语。三是规范、更新人口计生标语,体现时代精神,内容文明温馨。对各种场所人口计生内容上墙,要做到少而精,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防止多而滥,有利于美化农村整体环境。

4、强化服务,积极开拓生育文化传播途径。在采用会议、办班等传统面对面传播方式同时,根据群众求知求美求健康的心理,组织有关专家、志愿者开展生殖健康等专题宣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要以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举行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广场宣传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着力提高生育文化的群众参与度。要根据现代传媒影响大、速度快、互动性强的特点,坚持办好电视、广播专题节目,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传播平台。要通过购置图书、订阅报刊杂志、发送宣传资料、制作发行宣传品等途径,为农民群众提供形式新品种多、质量高、数量足的生育文化产品。

5、创设载体,增强农村生育文化传播动力。全县农村生育文化建设,总体上仍以深入开展全国第三周期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重点内容,创设具体的生育文化建设项目和载体。继续抓好生育文化园区和生育文化特色村创建工作,开展市级生育文明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农村生育文化建设,促进生育文明建设。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中央《决定》指出:“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为统筹解决农村的人口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新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环境等事业的发展,为加强农村的生育文化建设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各乡镇(街道)要深刻领会中央《决定》的精神,不失时机地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机遇,积极主动地将人口计生工作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大力加强农村生育文化建设,使农村生育文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加强协调。各乡镇(街道)要充分整合多方资源,做到有机结合,资源共享。生育文化建设要与党员远程教育结合,安排人口计生课程;与宣传、文化部门送文艺下乡结合,演出、放映人口计生节目;与卫生部门提高农民健康素质结合,传播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与国土、环保部门宣传结合,联合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知识宣传活动。

3、注重实效。新农村生育文化建设要走结合、联合、融合之路;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进行资源整合;要充分利用村(社区)现有的各种公共设施,不搞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要根据群众实际需求,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投入生育文化建设。要着力提高生育文化的群众参与度,通过营造生育文化氛围,购置图书、订阅报刊杂志、发送宣传资料、制作发行宣传品等途径,为农民群众提供形式新、品种多、质量高的生育文化精神食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