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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强化质量工作意见

县政强化质量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全县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质取胜,实施品牌战略,以贯彻执行《质量发展纲要》为主线,以健全机制为保障,以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手段,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两个强县”、强化“两个推进”提供质量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年,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建成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

(一)产品质量目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其中,生产企业食品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50%以上。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50%,农业园区全部按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整体认证,有机食品基地认证达到10000亩,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20个。新增部级品牌5个,新增省级品牌20个。

(二)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和安全、环保、节能、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建筑、交通、水利、电力等重大民生工程的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市级优质工程逐年递增,力争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服务质量目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餐饮、旅游、住宿、批发、零售、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领域标准化覆盖率大幅提升,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品牌发展战略。制定名牌发展规划,在政策、机构、经费等方面为品牌发展提供保障;加大本地优势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自主创牌力度,大力挖掘、培育、申报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鼓励企业争创省级以上名牌;把品牌培育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促使优势资源开发、工业园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健康快速推进;建立和完善品牌创建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换代,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增强竞争实力;建立农超对接机制,在超市、农贸市场设立“放心蔬菜专柜”,提高产品知名度和企业效益。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地方政府的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的自律责任,特别要采取倒逼机制推动和促进企业更加重视质量工作;建立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高效运转”的质量平安长效监管机制,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构建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保障经济安全运行;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特种设备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和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开展“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试点活动;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提升全县标准技术水平为核心,突出标准研制和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全面提升标准化总体水平,为推动我县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立足发展绿色、生态、有机、安全农业,以优质粮油、果蔬、药材、生猪、土鸡等特色产业为重点,加快制定相关标准,促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工业标准化,立足发展健康、环保、安全工业,以建材、食品、饮料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以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为支撑的企业标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化,围绕现代服务业需要,重点抓好现代物流服务、特色餐饮饭店服务和红色生态旅游服务等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标准体系,着力打造一批服务名牌企业和服务名优品牌。积极推动社会事业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增强城市亲和力,优化发展软环境。

(四)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集中建设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检测机构,打造技术装备精、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的公共检测平台;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加大高层次、高技能的质量专业人才的重点培养和引进力度。

(五)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刊、专栏、专题,广泛宣传质量文化。加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质量月”、“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培育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开展质量强县活动,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质量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全社会参与的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县经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制订落实年度行动计划,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质量问题,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负责质量工作的领导和机构,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完善奖励机制,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设立政府质量奖,对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30万元;获得名牌、著名商标的,奖励20万元;获得国家质量奖、省质量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奖励10万元;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研制和修订的,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5万元;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分别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获得无公害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认证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省农业标准化示范的实施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三)强化考核激励。制定质量工作评价考核办法,明确各乡镇、部门的责任目标,实行质量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追责制”,并将其纳入各乡镇、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评价;成立“质量工作督查小组”,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质量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