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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林业监管防护意见

镇政林业监管防护意见

广泛宣传,全面发动,使护林防火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护林防火,预防为主,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护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激励和监督的作用,把护林防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宣传报道的重点,密切关注,跟踪报道。各社区、单位也要通过广播、媒体、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护林防火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要对现有固定宣传牌、宣传标语进行一次刷新,并在入山道口、游人、客流集中之处,增加护林防火宣传牌和标语,发放防火宣传材料,提高全社会的防火意识和环境意识,形成一种“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管护并举,切实加强街道辖区林木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认识森林管护的重要性和严峻性,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大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做好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做好林木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危险病虫害的防控;加强对林地、林木的管理,坚持以法治林,严格审批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占林、毁林、毁绿等破坏森林资源以及滥捕滥杀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落实措施,健全制度,确保森林资源管理和护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街道的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一是辖区春秋冬三季干旱,森林防火等级居高不下,山上杂草枯枝落叶等稍有不慎就极易引发山林火灾;二是祭祀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陈规陋习行为较为严重,个别社区的防火隔离带仍存在着一定的隐患;三是登山休闲的游人越来越多,野外用火管理难度日益加大。因此,各社区、各单位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强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我街道的护林防火工作。

(一)加强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内,街道防火值班室要24小时昼夜值班。各社区、单位也要设有防火值班室,昼夜轮流值班,值班员要尽职尽责。护林防火期间,各级要24小时保持电话联系畅通,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无误。(各社区两委责任山片划分明细、护林防火值班表、扑火突击队员名单于12月1日前报街道护林防火办公室)。

(二)严格检查登记制度。护林防火,杜绝火种上山是关键。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进山人员的管理,实行设卡登记,扣留火种,减少火灾隐患,确保防火安全。另外,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无特殊情况严禁进山。

(三)坚持持旗和灭火机具上岗制度。护林员要按照各自分工的责任区上岗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坚持做到“旗在、人在、工具在”。特殊天气、重大节日、重点部位、重要时期,所有责任领导及护林队员要坚持在山上吃午饭,严防严控,直到确保安全后方可下山。

(四)建立集中焚烧池制度。为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各社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林地内零散的坟茔进行集中搬迁和管理,建立焚烧池集中文明烧纸祭扫,减少野外明火给护林防火带来的火灾隐患。

(五)清理隔离带,消除隐患制度。每年在杂草生长旺盛的5—8月份,各社区要积极组织护林队员对防火通道周边、林内墓地进行喷洒灭草剂,有效阻止杂草生长。进入10月份,要及时组织对防火通道和墓地周边杂草等可燃物进行割除清理,从而减少火灾事故隐患。

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监察和查处能力建设

(一)提高森林防火的政策执行力。街道将严格执行省政府“四个一律”的要求,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

(二)加强监督检查制度。街道对各单位护林防火工作的主要指标,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督查室要将各单位护林防火工作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坚持把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随机督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努力推进各社区、单位森林资源管理和护林防火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