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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强化油区工作意见

全县强化油区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油区工作,深入推进“油地共同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油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油地工作制度。一要加强集中综合管理。坚持“政出一门”和“四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办理)的原则,由县油区办一个窗口对油田。凡地方与油田单位发生业务往来和经济关系,均由县油区办统一协调处理;凡油田与地方发生工作关系和办理有关手续,都应在县油区办的组织协调下进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油田所支付的资金一律纳入县油区办财务专户管理,资金到位后再由县油区办拨付给各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涉油企业不得直接把赔偿款兑付到村、到户。二要严格工作操作程序。实行涉油企业工程施工备案制度,涉油企业在施工前要先到县油区办办理备案手续,开具《施工项目备案书》,并持《施工项目备案书》到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办理工程施工具体事宜。油田企业在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将赔偿资金拨付到县油区办,由县油区办依据相关政策和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赔偿方案,对不合理要求,县油区办有权否决,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涉农赔偿资金拨付后,各油区乡镇(街道)必须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并制定计划逐步偿还往年欠账。三要强化配合意识。各涉油部门、企业和乡镇(街道)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县油区办要积极围绕涉油企业的生产建设搞好协调服务,各油区乡镇(街道)和涉油部门要积极支持县油区办的工作,协调做好工农纠纷处理、油地关系协调、落地原油回收等工作。在油田施工过程中,各油区乡镇(街道)要教育群众合情合理地提出赔偿要求,不得因达不到要求干扰、破坏正常的油区工作秩序;对漫天要价、无理取闹、阻碍施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落地原油回收管理。凡油田不能用机械回收的落地原油,均由县油区办统一回收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回收。发生原油落地事件后,油田和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县油区办通报情况,县油区办要迅速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回收和处理,并对协助处理的乡镇(街道)和部门给予一定奖励。各油区乡镇(街道)和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油区办的回收工作,对私自回收和运输落地原油的,由县油区办予以没收;对擅自设立非法净化站点的,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维护油区秩序稳定。一要严厉打击涉油违法犯罪。坚持“油地联手、联防联治”的原则,针对涉油违法犯罪季节性、区域性、反复性的特点,适时开展油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以打孔盗油、破坏油田生产设施、盗窃油田物资、非法运输为重点的各类涉油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油区秩序井然。二要强化管道日常保护。健全油地结合、专群结合、人防物防结合的管道保护防控体系,落实巡护责任,提高执法密度,加大巡护力度,努力构建管道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有关规定,严禁在输油管道两侧各5米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或搞土方工程,杜绝出现新的管道违章占压。对违反规定,擅自建设或不履行管道安全保护义务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三要加大油区稽查力度。加强油地稽查队伍协调合作,坚持固定稽查与流动稽查相结合,严格执行相关收费规定和准运证办理制度,对运输原油及油田物资的车辆依法进行查证审验。涉油部门要联合行动,加强对“三小一点”和非法用气等涉油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进一步净化油区环境。大力开展涉油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油区群众的自觉守法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油区工作、维护油区秩序的良好氛围。

四、促进涉油产业发展。把涉油产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涉油产业迅速发展壮大。各涉油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油地结合,重点围绕膨胀企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提升科技含量来谋划、建设项目,不断壮大企业规模;要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支持力度,加强企业相互之间的合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税收贡献率。同时,要依托与油田建立的战略联盟关系,立足产业发展现状,做好与本地产业产品优势互补、延伸产业链的文章,积极消化本地产品,并带动本地产业产品尽快打入油田市场。

五、优化油区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油田的开发建设,围绕涉油企业的生产生活搞好服务,深入开展“涉油企业服务年”活动,制定扶持政策,强化服务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及时协调处理矛盾和纠纷。实行涉油企业挂牌保护和运油车辆绿色通行证制度,未经县优化办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影响油田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开发建设,任何单位不得到涉油企业检查,不得对油田的生产开发建设进行乱收费、乱罚款。加强油气井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开采油田偏远油气井,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深入推进“油地共同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构筑更加和谐、稳定、融洽的新型油地关系,全力促进油地双方共同发展。一要进一步加强油地的联系沟通。完善油地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定期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及时帮助解决涉油单位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促进油田企业增产增效。二要提高油区工作的服务水平。在征地手续办理、项目审批、环保验收等涉油重点工作上,要简化程序,缩短办结时限,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努力为涉油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要大力推进油地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油地文化、教育、卫生、生活服务、基础设施等公共资源共建共享,推进人才共建、企业共建、项目共建、稳定共建,真正实现油地融合和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