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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全县乡村支付环境建构意见

促进全县乡村支付环境建构意见

为统筹我县城乡金融支付服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加速农村地区资金流转,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支付服务是经济金融活动的基础,加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是改善民生、服务“三农”、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加速资金周转,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县农村金融支付环境有了较大改善,截至年,全县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在县内共布设ATM机105台、POS机3260台,发行银行卡98.36万张,农村地区平均每2人拥有1张银行卡,全县63个银行网点中有39个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金融机构共开设支付各种惠农补贴个人专用结算帐户53万多个,直接支付各类涉农补贴资金4亿多元,惠及补贴资金发放对象70多万人。但同时也应看到,虽然近年来我县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有了很大改进,但与农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如农村地区银行机构营业网点少,农村地区特别是乡镇、村的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仍然比较单一,结算渠道不畅,给农村居民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带来很大不便,到目前,全县尚有550个行政村未安装金融服务机具设施。

加强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省、市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对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央行主导、政府推动、银行参与、百姓互动”的要求,推动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对此,全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服务民生这一主题,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强化措施,积极改善我县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我县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工作目标

(一)总体原则。以农村地区支付服务需求为导向,从农村实际出发,建立有利于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的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扩大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系统的覆盖面,推动农村支付服务组织实现多元化发展,逐步消除我县农村地区金融基础服务空白区域。

(二)任务目标。到年底,我县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交易量比年增长20%,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内部清算网络,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布放POS机达到3600台,布放ATM机达到110台,覆盖全部乡镇(街道)。新增农村金融服务终端100台,新开通网上银行4万户,增发银行卡20万张,全县总发卡量达到110万张。在各种非现金支付工具合理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实现农村地区人均持卡量达1张。大力推广农村地区新型支付工具,积极推广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型特色支付工具。乡镇(街道)的主要商场、宾馆以及医院全部实现受理银行卡无障碍,满足刷卡消费的需求。到“十二五”末,我县农村地区实现金融基础服务设施全覆盖,消除金融服务空白村,交易结算普遍使用非现金方式,持卡消费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0%以上。

三、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农村资金汇路。在广大农村地区,加快建立现代化支付系统、金融机构行内汇兑系统等支付清算系统,构筑畅通的农村结算渠道。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对农村地区分支机构的电子化建设要加大投入,将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全部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通过加强农村地区的电子化建设,提高农村地区资金清算的效率,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完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非现金结算。对农村地区的金融自助服务终端、转账电话、ATM、POS机具的需求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对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转账电话、ATM、POS机具的布局方式进行科学设置,为持卡人提现及消费提供便利。年,争取每个乡镇(街道)和经济发达的行政村都布设金融基础设施。要积极发展金融营销,大力发展特约商户,对医院、商店、宾馆、产品交易市场以及特色旅游景点,根据其交易量和金融服务设施布局需要,搞好相关业务推介,不断扩大POS机具的使用范围。以服务“新农保”等惠农政策为重点,大力布设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和转账电话,普及农村地区银行卡业务,为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提供更为便捷的渠道。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合作互利的原则,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调整农村地区银行卡的收费政策。

(三)普及传统结算方式,创新支付结算手段。

银行业各金融机构要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主动为农村经济组织、种植、养殖专业户、个体工商户等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创造便利条件,促进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发展。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银行网点加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实现对农村地区银行结算账户的全程监管。要大力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为经营状况较好的涉农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业务,鼓励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商业汇票业务,满足农村重点龙头企业的融资结算需求。在普及传统支付工具的基础上,加大网上银行、POS、转账电话等新兴支付工具的推广,创新开发适合农村地区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动农村结算工具的现代化。

(四)加强支付结算知识宣传,提升农村居民现代金融意识。

要把握农村居民的消费特点和对支付服务的特定需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通过新闻报道、专栏介绍、现场演示、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加强支付结算产品宣传推介,逐步引导、培训农民学习使用现代化结算工具,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现代金融意识。

四、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的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我县成立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本地区支付环境改善工作的目标和实施方案,统一组织指导本辖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支付结算网络,确保我县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二)搞好调查研究。人民银行支行要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街道)农村地区开展调研,主动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统一协调和处理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建设中的问题。各单位要将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与其他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和总结,加强调研力度,及时总结反映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银行业各金融机构也要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摸清农村对各类金融服务的需求现状,以农村地区实际结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其作为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树立大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立足区域经济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职责并加强监督检查,真正把我县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做实、做好。人民银行支行要适时对全县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根据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在我县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