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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均衡发展教育意见

市委均衡发展教育意见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及《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切实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区)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我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强化思想认识,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性任务,以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改造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统筹城乡、加强薄弱、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目标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适度规模集中办学,积极探索完善城市优质学校委托管理农村薄弱学校的办学新模式,努力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规划布局、办学条件、生均经费、生源分布、师资水平、教育管理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模适中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备均衡化、教育管理精细化、教育质量优质化,确保沙坡头区、中宁县于2014年,海原县于2016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加快学校布局调整,统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1、进一步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结构。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学校布局规划>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规划布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将学校布局调整与城市化进程、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把握今后一段时期人口变化趋势,既要方便学生就学,又要注重规模效益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快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步伐。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对农村中小学校进行全面规划、改造和建设。本着“方便群众、方便学生入学”的原则,按照“高中向市区集中,乡(镇)办好初级中学,农村办好中心学校,山区逐步实行寄宿制办学”的思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撤并一些生源逐步萎缩、基础设施差的农村学校。通过布局调整,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重组,集中人力、财力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

3、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在对市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改造、扩建的基础上,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步伐,在沙坡头区规划建设第九小学和第七中学,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应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同时,根据城市化建设进程,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预留学校建设用地,做到中小学校与城市建设、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有效满足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

三、加大教育投入,缩小区域内学校办学条件差距

1、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依照《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制定学校达标计划,整合义务教育经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正在实施的“校安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等教育重点工程项目,优先安排资金,通过校舍的改、扩建和仪器配备,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基本标准》水平。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和设备添置长效机制,加快实施边远农村学校周转宿舍建设工程,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把学校建成最安全、群众最放心的地方。

2、提升农村中小学图书、实验装备及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实验室和图书室建设,建立实验设备和图书的更新机制,不断添置信息技术教育设施设备,切实改善农村与城市教育信息化发展的不平衡状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集中财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图书、实验装备,使农村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有较大提高,促进教育教学资源的均衡配置。农村学校要把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在提升教学资源应用效益的同时,积极发挥资源共享平台的作用,通过学习、交流、借鉴,努力缩小校际间的办学差距。

3、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制定薄弱学校建设计划,有步骤的对薄弱学校实施改造,坚持义务教育重大项目优先安排薄弱学校,对学校布局调整中拟保留的学校实行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师资配备和班子组建“四优先”,增强“改造薄弱学校”工作的实效性,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四、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用人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依法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师的职责,促进区域内教师资源的整体开发。逐步淡化教师的身份管理,强化教师的岗位管理,稳步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促进区域内教师的均衡配置。

2、科学合理配置教师。结合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科学合理配置教师,逐步为边远地区中小学配齐紧缺学科教师。教育、人社、编制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建立教师正常的补充机制,及时招聘补充缺额教师,确保中小学按国家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新招聘的教师优先补充到农村中小学,进一步解决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大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市区教师到农村支教服务、农村教师到市区学校跟岗学习制度,做到区域内教师统一调配,科学配置。

3、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注重整体、倾斜农村,分类推进、重在实效”的原则,以全员培训提高为重点,以继续教育为依托,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能力建设行动计划”、骨干教师培养、学历提高教育等,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加强对在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和学历培训,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4、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逐步实施区域内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建立校长人才后备库,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校长和校长后备人选到农村学校挂职支教,选派薄弱学校校长到市区中小学挂职锻炼。切实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把农村中小学校长的培训作为重点,全面提高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五、创新教育管理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加大推进“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的实施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实施方案》,以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切实树立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的理念,建立健全“校长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覆盖学校所有环节的责任体系,对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求精求细,从教育行政管理、德育管理、课程教学及评价、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要通过不懈努力,使每所学校考核评估结果达到良好以上等级,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2、更新管理手段,逐步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子化管理。自秋季起,逐步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子化管理制度,对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实行电子化管理,建立学生信息库和校舍建设、设备设施配置档案等,通过网络平台,实行动态监管,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为宏观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3、形成城乡义务教育共同发展机制。把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共同发展、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共同提高作为重要政策取向,建立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倾斜的动态机制。通过整合、重组、结对帮扶等多种途径,打破校际和城乡之间的分割,促进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形成稳定的共建机制。

4、深化优质学校托管农村薄弱学校发展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沙坡头区实施优质学校托管农村薄弱学校的暂行办法》,切实落实托管学校主校区与分校区一体化管理的责任,确保托管学校与被托管学校之间既有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又具有各自的发展特色,通过输出教育管理,实行连锁办学,盘活学校存量资产,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以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教育教学优势和品牌效应,带动农村学校提高发展速度和教育质量,实现互惠互助,共同成长。同时,把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性成果,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深入推进和落实一校多区的托管模式,切实加快改造农村学校的步伐,着力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5、加强学校内涵发展,切实制定和认真落实《中小学发展性评估方案》(或学校三年发展规划)。随着义务教育发展重心的转移,内涵发展成为基础教育新一轮发展的主要方式,校本发展成为新一轮发展的基本策略。学校要适应现代学校发展的需要,克服传统鉴定性评估的局限性,促进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保障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的有效手段。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的重要性,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或规划,并深入组织实施,在实践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要充分尊重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六、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招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各自入学招生服务范围,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确保入学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每一位儿童少年都能享受到接受教育的权利。

2、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和演出活动的通知》、《关于严格禁止向学生推荐订购教辅材料的通知》、《关于规范中小学作息时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关于规范学校收费、教辅资料征订和禁止节假日补课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设置和计划,面向全体学生,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取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办重点班、快慢班、尖子班,杜绝选拔性招生;推行中小学计划招生,严格控制中小学班额;禁止各级各类学校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鼓励和引导教师在工作时间和职责范围内对少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适当的义务辅导;未经学校和教育部门批准,禁止教师在民办学校及各类培训班兼职兼课,确保教师有足够的精力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中小学作息时间,不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

七、落实各项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1、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妥善安排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近入学,把国家及各级政府关于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惠及到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位学生。

2、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安排专项特殊教育经费,改善特殊教育条件,使不能随班跟读的残疾儿童都能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建立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档案,对有关减免政策及资助、救助有关事项应及时予以公示。

八、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深化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比例,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完善中小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发挥评价鞭策激励效应。

2、加强教育教学指导。切实加强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建立覆盖学校所有工作环节的责任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加强对薄弱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指导;建立骨干教师巡回授课和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制度,广泛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建立市区学校、示范学校对农村薄弱学校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制度,切实提高薄弱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3、加强教科研活动。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质量工程”“达标学校”、“达标教师”、“达标课”的内涵,以加强教科研活动为切入点,聚焦课堂,优化教学方法,提升课堂质量。特别要以提升农村学校课堂教学质量为重点,深入开展送课下乡、送研下乡、联片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等活动,提升农村学校的办学效益。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和利用各种校内外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培育自己的办学特色,促进学校办学特色化。

九、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

1、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远程教育项目工程经常性运转和维护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统一安排。全面落实国家、区、市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政策,根据财力,逐年适度扩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并建立长效机制。

2、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教育协商制度,研究解决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运行和发展经费保障等问题,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学校和乡(镇)薄弱学校的投入,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费优先保证中小学校建设的需要。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推进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定期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2、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各县、各部门、各校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国家、区、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问责。

3、建立监测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对存在问题要强化措施,限期整改,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