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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

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五禁止”“十不准”规定,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变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股歪风,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实现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乡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严令“四个禁止”

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五禁止”“十不准”规定同时,严令禁止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严令禁止参与与自己职务、职责相关的宴请,严令禁止到与公务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活动,严令禁止在社会上耍特权、逞威风、寻衅滋事,树立良好的干部队伍新形象。

(二)严肃工作纪律

一是健全请销假制度。乡机关科级干部外出开会、学习、办事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需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其他同志请假2天及以下需向主管机关领导请假,3天以上(含3天)需向主要领导请假。各村街和乡直各单位主职请假需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需向分管领导请假。请销假一律以书面请假条为准,并注明请假时间、去向及事由。乡机关干部职工和各村街、单位主职在请假同时报乡党政办登记备查。二是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干部职工工作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克服纪律松驰、工作拖沓、自由散漫、庸懒散软等“上班病”现象,确保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导检查

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进行督查,查是否有不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问题。对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查是否有上班时间下棋、打牌、上网娱乐及串岗、聊天、办理私务的问题;是否有迟到、早退、旷工、不按规定请销假和不遵守“五天四夜”规定的问题;是否有违反“五禁止、十不准”的问题。对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督查,查是否有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及其他违反“四个严令”、“八项规定”的问题。

(四)严格责任追究

乡纪委对被督查单位督查出问题实行一周一通报,每周一通报上周督查结果。发现1次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发现2次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单位负责人及本人公开检查;发现3次以上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纪律处理,乡分管领导书面向乡党委作出情况说明;同时乡管单位工作人员1人累计发现问题3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双重管理单位在通报全乡的同时报送其相应局委。凡被上级督查组督查出干部作风建设问题的,对于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一律予以从重处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乡干部作风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书记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综治和群众工作中心副主任、乡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三同志为成员。日常督查工作由乡纪委负责组织,每周全天候不定时地对乡机关和各单位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乡直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人员作风建设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