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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提升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的建议

有关提升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的建议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切实转变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职能,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区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依法优质高效方便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12号)和省、市有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提升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水平的肯定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创建全国文明乡村的迫切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服务“三农”具体体现;加大对权力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因此,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抓紧抓好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二、明确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明确工作目标:以村(居)民需求为导向。打造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平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目标是实现“六个一”即对群众需要操持、咨询和服务的事项,实行“一个大厅”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财政补贴资金“一卡式”发放,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结,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票制”收缴。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严谨的工作作风、优良的办事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完善全区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网络,建成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平台”实现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形成“点、线、面”整体推进的发展格局。

二)坚持基本原则:推动和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中。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运行模式的一项创新,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的调整组合,必需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第二,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乡镇(街道)政务中心硬件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第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服务窗口设置上,大力拓展便民服务与社会服务功能,要做到进一个门、办所有事”办事顺序和时限上,要避繁就简,减少环节,缩短时限。

三)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1规范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栏并及时张榜公示。

乡镇(街道)重点公开的项目为:

1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下2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3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分工情况。

4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及工作情况;

5教育收费的依据和标准。

6救灾救济款物、农村义务兵优抚金、最低生活保证对象补助费发放情况;

7农村、城镇新型合作医疗组织参与情况及村居民患病医疗费报销发放情况;

8乡镇(街道)经济实体承发包、租赁、拍卖及工程招投标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9土地征用开发、拆迁安排和宅基地审批情况;

10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料理情况及群众关心的问题的处置情况;

11乡镇(街道)机关内部应当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及公务员考试录用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依法可以公开的其他重要事情。

均应设立服务窗口,2规范政务窗口设置:乡镇(街道)及所属部门、站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窗口设置应包括以下服务内容:党务政务服务(含文件查阅)计生服务、法律服务、经贸与投资服务、劳动保证服务、民政服务、公安户政(户口、身份证、暂住证)服务、城管城建服务、房产服务、国土服务、农业服务(农资、农产品供求信息)农经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经营管理)职介及劳务输出、家政服务、信访接待(投诉咨询)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要以服务“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重点,城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要以服务居民为重点。

要加挂“乡镇(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3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方式: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是各乡镇(街道)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咨询投诉、监督以及政务公开管理的综合性办事机构。中心除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牌子外。履行指导本区域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窗口工作人员要从机关和站所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事业心的同志担任,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窗口管理、统一收费、专人承办、限时办结”方式运行,各村、社区要设立服务代办点,明确一名代办员。要重视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让村民、居民所需政务服务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所有的服务项目必需明确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顺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及监督方式。

健全制度、监督、考核体系,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健康有序发展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依照中央提出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办公室协调、纪委监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每年要专题研究两次以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要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加强组织协调。由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专抓,并兼任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党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要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后备干部培养锻炼的基地。乡镇(街道)要保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正常运转的必需开支,加强中心硬件建设。各派驻站所要自觉接受所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主动将服务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操持,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工作,加强督促和指导。区政务公开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业务上的协调、指导和督查。

二)建立健全服务工作制度

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要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度、办事登记制度、公开办事制度、优质服务许诺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窗口绩效考核评比方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各窗口单位应当将服务事项的内容、顺序、依据、期限、收费规范、办事主体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和填写好的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中心大厅公示。中心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做到语言规范、态度规范、仪表规范、纪律规范。驻窗口工作人员要坚持相对稳定,并定期在窗口中组织开展“政务服务明星”及“文明示范窗口”评选活动。对工作态度生硬、粗暴,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和事,应当及时处置,将有关责任人调离窗口工作岗位。

三)完善监督和考核体系

公布举报电话,完善监督机制。区政务公开办要将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列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区政务公开办要在各乡镇(街道)设立政务监督信箱。认真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定期不定期对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区政务公开办、区行政效能监察室要对全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不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拒不落实工作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行政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严格考核方法。乡镇(街道)要将其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要通过不时强化监督、考核、评比、责任追究等手段。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武陵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