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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计划生育综治意见

民政局计划生育综治意见

一、目标任务:本次集中治理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清理核查出生人口、清理清查流动人口、清理征收社会抚养费、落实遗留环孕情监测和遗留节育手术、落实优惠政策、打击“两非”、规范乡村计划生育工作软件、查补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漏登人员。通过这次集中治理工作力争达到“一清两保证三到位”即基本情况清;保证统计无误差,信息采集无遗漏;保证无错报、漏报和瞒报现象的发生;环孕情监测到位、节育手术落实到位、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最大限度的减少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科学发展观和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全乡计生工作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中、省、市《决定》精神,紧紧围绕整顿生育秩序这条主线,突出后进村转化,全力提升计生质量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我乡经济突破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三、具体工作:

1、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以各村为单位,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村级广播、标语、板报、会议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宣传力度,每村在集中治理期间出板报不少于2期,书写标语不少于10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有条件的村要不间断的通过广播进行宣传。全乡重点治理的

2、以清理核查出生人口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出生人口漏报、瞒报问题。以村为单位对20*年10月1日后的出生人口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核查,对上报的出生人口要逐一核对,特别是持二胎证对象,看其是否有隐性生育及多胎生育,核查在待孕期是否有新生儿死亡现象。对已上报的出生人口要与本村实际出生人口进行核对,彻底清查漏报、瞒报、错报及计外出生。对清理出的计外现怀者要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补救,坚决杜绝计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3、加大清理清查流动人口,减少政策外生育隐患。以村为单位对全村的流动人口进行彻底清理清查,主要核查婚育、生育和节育情况。对18一49周岁的外流女性的婚育情况全面掌握,尤其是连续两季度没有按时三查或外邮手续的已婚妇女,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查处其外出下落,鉴别是否已孕,一经发现有计划外怀孕现象要及时进行补救,对流出的未扎双女户、未上环独男户等重点人群,要通过各种手段了解生育状况,核实已生育的,不论发生在哪一年是否符合政策,均要如实上报、对生育过二胎未进行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要严加核查,并限期落实节育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流动人口办证率和验证率分别达到90%及95%以上,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和重点监测对象监测率分别达到100%。做好流动人口“五个一”管理。

4、清查计划外出生,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各村要认真对近几年的出生人口进行重点核查,一经发现计划外出生要及时上报,未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要通过各种合法有效手段进行征收,对个别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且有经济实力的对象户上报乡计生办,计生办将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取证、调查,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对一些“钉子户、难缠户”按法定程序搜集规范执法档案,做好强制执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5、落实遗留环孕情监测和遗留节育手术,提高计生质量指标。对2009年第三季度的遗留环孕情监测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特别是一些外流人员中的重点监测对象,要加大人力财力的投入,制造浓烈的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气势,绝不放过流出人口中的任一重点监测对象,确保环孕情监测率达到100%,对于遗留节育手术对象户,严格按照一孩生育90天(剖腹产6个月)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生育二孩的必须在30天内落实绝育手术。暂不能手术的必须出具县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上诊断证明,直至落实节育措施。

6、加大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生优惠政策。各村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现行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优惠政策的知晓率,对20*年以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双女户养老保险,农村计生家庭奖励辅助和特别奖励扶助等优惠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看有无漏报或该享受优惠政策而未享受的现象,一经发现及时上报乡计生办,计生办将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补报,对已报但经查不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要对其进行清理,确保优惠政策落实率和准确率达到100%。同时,对20*年村级计生专干、信息员和服务室工作人员的报酬按标准兑现到位。

8、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规范软件管理工作。各村要按照乡村规范化档案管理要求,逐一对照本村的计生软件管理工作,乡计生办、服务站、村级活动室、服务室工作人员、计生专干和信息员,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严格按照“一卡六卷十三册”的规范化要求开展工作,乡计生办在每月最少安排一次村级专干软件管理培训和信息员培训,并在结束后予以考核,确保各村计生工作者信息灵、业务精、政策通、软件管理规范。

9、认真核对本村人口,如实补填全员人口信息采集表。由于各村在本次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中未能详尽的采集应采集对象,导致全乡人口采集数与实际人口存在较大出入,影响了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进度,各村务必在6月30日前将补录人员用采集表上报计生办,确保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切实按照乡上的部署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1、宣传动员阶段(6月25日一6月30日)。各村要召开村、组计生专干、信息员及群众代表参与的动员吹风会,并制定各村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队,以本村集中治理为核心,明确分工,夯实责任,迅速掀起工作高潮,对重点组、重点人由村级领导分头承包,确保这次治理活动圆满成功。2、清理清查阶段(7月1日一7月30日)由各村为主体,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队为依托,对本村的计划生育全方位的进行清理清查,各村结合本村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寻找突破口,把宣传摸底贯彻始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难缠户”要落实责任人,限定时间,确保集中整治成效显著。3、自查验收阶段(8月1日一8月5日)各村要通过这次集中治理活动,要彻底摸清底子,保证100%的落实解决遗留问题,各村将和计生工作队一起,采取一周一汇报、10天一评比,活动结束总体考核的方式促进本次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在总体考核中排名靠后的三个村,乡党委、政府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五、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乡党委、政府对这次集中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计划生育集中治理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乡长。成员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日常办公,并成立了两个工作队,各队由10名乡机关干部组成。各村要在6月27日之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上报乡计生办,加强对本次集中治理的领导,确保这次治理活动取得突破。

2、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实效。为了确保本次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解决驻村工作队交通、食宿等实际问题。乡上拿出了足额的经费开展本次治理工作,各工作队队长负责日常考核,每周汇报会进行通报,例行公众监督机制。集中治理期间,工作队队员要求吃住在村,密切与村级工作小组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争取在本次治理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社会舆论上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效上赢得双丰收。

3、加强纪律,严格考核。集中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工作队成员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在本次治理中取得成效。治理期间实行一周一汇报、十天一评比,活动结束总考评的考核办法。集中治理期间,所有工作队成员一律取消请休假,每周公布一次考勤记录,旷工一天处罚50元,有事确需请假的请假一天扣发工资20元,对村干部配合不积极或借故不参加者,全乡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谈话,对在活动期间查出的遗留问题设立了奖罚标准,完成扎管一例奖工作队100元,拖欠一例罚50元,人流一例奖100元,引产一例奖300元,完成一例上环奖20元,拖欠一例罚10元,三查到位率达95%的奖村500元,90%的奖200元,不足90%的罚300元,不足85%的罚800元。活动结束后对每个工作队进行考核,村干部与工作队成员同奖同罚。后三名的村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倒数第一名村级领导组织进行组织谈话,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组织处理。本次集中治理活动的重点村为: